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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遭价格垄断处罚可能性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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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900/1/1 0:00:00

8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出了《反垄断法》颁布以来的最大罚单。包括Synbiotics在内的六家奶粉企业因限制竞争和操纵价格,将被处以总计6.7亿元的罚款,这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抗议。

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直在祭出“反垄断”之剑,以遏制市场上的不规范行为。从年初开始,茅台和五粮液因控制经销商价格被调查,奶粉企业因控制经销商的价格被罚款。反垄断大棒经常击打制造商以控制经销商的价格。在热烈的讨论下,有些人不禁想到了汽车行业,那里的价格限制更为普遍。此外,最近关于进口汽车价格异常高的报道频繁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汽车公司涉嫌“价格垄断”,汽车行业很快将成为《反垄断法》的目标。

然而,经过一番分析,作者发现这一结论并不准确:汽车行业确实存在垄断行为,但进口汽车价格高并不属于“价格垄断”。与此同时,汽车行业在不久的将来遭遇反垄断调查的可能性较小。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车企规定汽车产品的最低售价,表面上有操纵价格的嫌疑,但在法律概念上并没有成为垄断。根据《反垄断法》,反垄断行为主要有横向和纵向两种。横向垄断是指许多企业的横向联盟来操纵价格,而纵向垄断是指企业对分销商和零售商施加的价格转售限制,限制了分销商的独立定价权,损害了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的竞争,人为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乍一看,汽车公司对进口汽车的价格很高,这符合垂直垄断的特点。但事实上,垂直垄断比水平垄断复杂得多,并不是所有的垂直定价行为都会被认定为垂直垄断。有关专家表示,《反垄断法》对此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其定价行为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使消费者能够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那么这并不违法。

换言之,如果汽车企业采取垂直定价措施,更多的是为了限制渠道内部竞争,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以应对品牌之间更激烈的竞争,则不应被视为非法。只有当企业和经销商相互串通以获取利润并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才能被视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因此,在汽车行业中,更符合垂直垄断行为特征的是汽车不卖、汽车卖高价的现象。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更容易成为反垄断行动的目标。对于进口汽车价格过高的现象,除了高昂的税费外,主要涉及车企的利润,这显然不是相关部门启动反垄断的充分条件。

其次,从中国最近的反垄断实践来看,发改委的反垄断并不是简单地高举“大棒”,而是强调需要进行研究性调查。如果车企和经销商之间存在勾结,面对各种汽车品牌,调查取证将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然而,国家发改委最近的突击行动也在提醒各行业注意商业行为,警惕违法风险。当然,汽车行业也应该提高警惕。

最后,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进口车价格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是市场消费环境不够成熟,“人傻钱多”“越贵越买”的现象无形中推高了车型的价格……

汽车作为主要的独立产业,是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需要充分自由的竞争。反垄断作为一种行政干预,不应被过多地使用。随着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成熟,价格体系将进一步规范,售后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观念将进一步演变,行政干预将逐渐淡出。

几年前,当《反垄断法》颁布时,业内有很多期望,活动人士甚至认为它可以打破汽车制造商的强势地位,调整4S店的垄断销售制度。然而,在实践中,《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反垄断必须克服的障碍,因为《办法》赋予了制造商限制其授权经销商最低销售价格和禁止异地销售的权力。

总之,要想打击汽车行业现有的垄断行为,降低汽车行业潜在的垄断风险,首先要调整政策,规范制造商和经销商的价格、销售和服务;其次,充分开放市场竞争,促进生产、销售、维修、服务等细分行业协调发展,避免制造商垄断;

最后,加强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的作用,避免价格控制等垄断行为。

第一电气网(www.d1ev.com)声明:以上消息转载自合作媒体,转载此消息是为了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此消息代表第一电气网的立场或同意其观点、立场或描述。8月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出了《反垄断法》颁布以来的最大罚单。包括Synbiotics在内的六家奶粉企业因限制竞争和操纵价格,将被处以总计6.7亿元的罚款,这引起了公众的强烈抗议。

自今年年初以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一直在祭出“反垄断”之剑,以遏制市场上的不规范行为。从年初开始,茅台和五粮液因控制经销商价格被调查,奶粉企业因控制经销商的价格被罚款。反垄断大棒经常击打制造商以控制经销商的价格。在热烈的讨论下,有些人不禁想到了汽车行业,那里的价格限制更为普遍。此外,最近关于进口汽车价格异常高的报道频繁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汽车公司涉嫌“价格垄断”,汽车行业很快将成为《反垄断法》的目标。

然而,经过一番分析,作者发现这一结论并不准确:汽车行业确实存在垄断行为,但进口汽车价格高并不属于“价格垄断”。与此同时,汽车行业在不久的将来遭遇反垄断调查的可能性较小。

首先,从法律角度来看,车企规定汽车产品的最低售价,表面上有操纵价格的嫌疑,但在法律概念上并没有成为垄断。根据《反垄断法》,反垄断行为主要有横向和纵向两种。横向垄断是指许多企业的横向联盟来操纵价格,而纵向垄断是指企业对分销商和零售商施加的价格转售限制,限制了分销商的独立定价权,损害了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的竞争,人为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

乍一看,汽车公司对进口汽车的价格很高,这符合垂直垄断的特点。但事实上,垂直垄断比水平垄断复杂得多,并不是所有的垂直定价行为都会被认定为垂直垄断。有关专家表示,《反垄断法》对此有相关规定。如果企业能够证明其定价行为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使消费者能够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那么这并不违法。

换言之,如果汽车企业采取垂直定价措施,更多的是为了限制渠道内部竞争,维持良好的市场秩序,以应对品牌之间更激烈的竞争,则不应被视为非法。只有当企业和经销商相互串通以获取利润并损害消费者利益时,才能被视为违反了《反垄断法》。

因此,在汽车行业中,更符合垂直垄断行为特征的是汽车不卖、汽车卖高价的现象。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更容易成为反垄断行动的目标。对于进口汽车价格过高的现象,除了高昂的税费外,主要涉及车企的利润,这显然不是相关部门启动反垄断的充分条件。

其次,从中国最近的反垄断实践来看,发改委的反垄断并不是简单地高举“大棒”,而是强调需要进行研究性调查。如果车企和经销商之间存在勾结,面对各种汽车品牌,调查取证将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然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近的突击行动也在提醒各行各业注意商业……

实践和警惕非法风险。当然,汽车行业也应该提高警惕。

最后,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进口车价格居高不下的根本原因是市场消费环境不够成熟,“人傻钱多”“越贵越买”的现象无形中推高了车型的价格。汽车作为主要的独立产业,是一个以市场为导向的产业,需要充分自由的竞争。反垄断作为一种行政干预,不应被过多地使用。随着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和成熟,价格体系将进一步规范,售后服务水平将进一步提高,消费者观念将进一步演变,行政干预将逐渐淡出。

几年前,当《反垄断法》颁布时,业内有很多期望,活动人士甚至认为它可以打破汽车制造商的强势地位,调整4S店的垄断销售制度。然而,在实践中,《汽车品牌管理办法》已经成为反垄断必须克服的障碍,因为《办法》赋予了制造商限制其授权经销商最低销售价格和禁止异地销售的权力。

总之,要想打击汽车行业现有的垄断行为,降低汽车行业潜在的垄断风险,首先要调整政策,规范制造商和经销商的价格、销售和服务;其次,充分开放市场竞争,促进生产、销售、维修、服务等细分行业协调发展,避免制造商垄断;最后,加强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的作用,避免价格控制等垄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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