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停车场收费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辖区内尚未建成充电设施并向社会开放的现有停车场(含限时开放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的停车位比例配备公共充电设施;
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停车场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停车场建设的必要内容。《意见》主要明确了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和充电设施安全管理。1.有序推进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一)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充电设备配置和建设指标。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新建建筑停车场和新城公共停车场应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DB11/T 1455-2017)规定的充电车位分配指标建设。(2) 合理规划和布局现有停车场的充电设施建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委员会)会同区交通委员会(交通局)、区规划国土分局、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对尚未建成充电设施并向公众开放的现有停车场(包括限时开放停车场)进行摸底调查,并将该地区现有公共充电站的分布与停车场的供电条件和停车场周围的发展规划相结合。考虑到新能源乘用车、物流车、旅游大巴等电动汽车的停车需求,将在2018年底前制定并完成该地区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工作计划,并确定现有用于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场。在有条件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货运枢纽、旅游景区等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集中充电桩和快充桩,组织协调监督停车场产权(运营)。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北京政办发〔2017〕36号)的要求,公共充电设施按不低于10%的停车位比例建设。(3) 实施充电设施建设。停车场物业(管理)单位可通过自建自办或委托充电设施企业建设管理等方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并按照“经济实用、快捷快捷”的原则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充电设施。其中,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建设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合理规划停车场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并综合考虑转弯半径和进出口安全距离,确保排水畅通、照明充足。(四)确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划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并按照不少于一个专用停车位的原则划定。(5) 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对于2018年4月1日后新建的停车场和规划应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停车场产权(管理)单位到区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停车场登记时,相关材料应包括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划定,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6) 创新的运营模式。区城管委(市容委)、区交通委(交通局)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停车场产权(管理)单位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企业,充分利用停车管理资源,探索停车收费一体化管理,形成多方共赢的市场化模式。鼓励各区交委(交通局)协调停车场物业单位开展充电设施信息系统改造,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向公众发布充电设施实时使用情况。,让停车人合理规划停车收费计划,提高停车场综合服务水平。(七)规范工程验收。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由停车场产权(运营)单位、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和上游供电单位共同进行充电设施竣工验收,并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委员会)验收。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委员会)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充电设施,不得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充电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8)设置明确的标志。充电设施物业单位(经营企业)应当在停车场设置完整的充电设施标志,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设置醒目的颜色,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清晰的入口指示、道路指引和停车充电标志,明确充电设施的服务时间、使用要求和充电标准。(9) 加强停车管理。停车场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燃油车和电动汽车的分类停车引导,引导燃油车在有空闲的非充电车位时,避免占用电动汽车的充电车位;
当非充电车位没有空余车位时,可以引导燃油车占用部分电动车车位,但不能占用指定的专用电动车车位,并提示车主留下联系方式。当有充电需求或非电动汽车车位空闲时,应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提示燃油车主及时离开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发现燃油车占用电动车专用停车位的,应当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充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充电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成立日常检查维护小组,明确检查周期、检查内容、负责人、维护周期等,形成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实施维护、跟踪检查的全封闭模式。三是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1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以充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充电设施产权、工程建设承包企业、停车场产权单位等各方的安全责任。充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负责对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应当与充电设施产权(经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发现充电设施有故障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充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必要时启动应急措施。(12) 加强行业监管。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充电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充电设施所有单位(经营企业)进行整改。近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市交通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停车场收费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辖区内尚未建成充电设施并向社会开放的现有停车场(含限时开放停车场),按照不低于10%的停车位比例配备公共充电设施;
引导燃油车避免占用电动汽车充电停车位。停车场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停车场建设的必要内容。《意见》主要明确了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日常使用管理和充电设施安全管理。1.有序推进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一)严格执行新建停车场充电设备配置和建设指标。自2018年4月1日起,本市新建建筑停车场和新城公共停车场应严格按照《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设计标准》(DB11/T 1455-2017)规定的充电车位分配指标建设。(2) 合理规划和布局现有停车场的充电设施建设。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委员会)会同区交通委员会(交通局)、区规划国土分局、区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对尚未建成充电设施并向公众开放的现有停车场(包括限时开放停车场)进行摸底调查,并将该地区现有公共充电站的分布与停车场的供电条件和停车场周围的发展规划相结合。考虑到新能源乘用车、物流车、旅游大巴等电动汽车的停车需求,将在2018年底前制定并完成该地区停车场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工作计划,并确定现有用于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的停车场。在有条件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工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货运枢纽、旅游景区等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集中充电桩和快充桩,组织协调监督停车场产权(运营)。根据《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北京政办发〔2017〕36号)的要求,公共充电设施按不低于10%的停车位比例建设。(3) 实施充电设施建设。停车场物业(管理)单位可通过自建自办或委托充电设施企业建设管理等方式推进充电设施建设,并按照“经济实用、快捷快捷”的原则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充电设施。其中,对社会开放的公共停车场应当建设直流快速充电设施。充电设施建设应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合理规划停车场充电设施安装位置,并综合考虑转弯半径和进出口安全距离,确保排水畅通、照明充足。(四)确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区停车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划定电动汽车充电专用停车位,并按照不少于一个专用停车位的原则划定。(5) 做好备案登记工作。对于2018年4月1日后新建的停车场和规划应建设公共充电设施的停车场,停车场产权(管理)单位到区停车管理部门办理停车场登记时,相关材料应包括充电设施的建设和电动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划定,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6) 创新的运营模式。区城管委(市容委)、区交通委(交通局)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停车场产权(管理)单位配合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
企业,充分利用停车管理资源,探索停车收费一体化管理,形成多方共赢的市场化模式。鼓励各区交委(交通局)协调停车场物业单位开展充电设施信息系统改造,通过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向公众发布充电设施实时使用情况。,让停车人合理规划停车收费计划,提高停车场综合服务水平。(七)规范工程验收。充电设施建设完成后,由停车场产权(运营)单位、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和上游供电单位共同进行充电设施竣工验收,并报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委员会)验收。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市容委员会)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充电设施,不得投入使用。二是加强充电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8)设置明确的标志。充电设施物业单位(经营企业)应当在停车场设置完整的充电设施标志,在电动汽车专用泊位设置醒目的颜色,为电动汽车用户提供清晰的入口指示、道路指引和停车充电标志,明确充电设施的服务时间、使用要求和充电标准。(9) 加强停车管理。停车场产权(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燃油车和电动汽车的分类停车引导,引导燃油车在有空闲的非充电车位时,避免占用电动汽车的充电车位;当非充电车位没有空余车位时,可以引导燃油车占用部分电动车车位,但不能占用指定的专用电动车车位,并提示车主留下联系方式。当有充电需求或非电动汽车车位空闲时,应通过广播、短信等方式提示燃油车主及时离开电动汽车充电车位。发现燃油车占用电动车专用停车位的,应当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开展执法。(十)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工作。充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充电设施定期检查制度,成立日常检查维护小组,明确检查周期、检查内容、负责人、维护周期等,形成日常检查、发现问题、实施维护、跟踪检查的全封闭模式。三是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1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以充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为责任主体的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充电设施产权、工程建设承包企业、停车场产权单位等各方的安全责任。充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负责对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及充电相关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应当与充电设施产权(经营”单位签订安全责任协议。停车场产权(经营)单位发现充电设施有故障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充电设施产权(运营)单位,必要时启动应急措施。(12) 加强行业监管。各区城市管理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加强对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充电站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充电设施所有单位(经营企业)进行整改。
与传统自主车企从低端品牌白手起家不同,不少新造车企业在初创期即把眼光投向了高端品牌。毋庸置疑,高端品牌代表了一家汽车企业的最高制造水平,也代表了企业的形象和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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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ElonMusk)宣布有意私有化特斯拉后,近日又宣布取消。一些证券法律师认为,突然放弃私有化不仅不会解决马斯克所面临的监管和法律困境,甚至可能导致这些问题进一步恶化。
1900/1/1 0:00:00“一个新的时代、新的趋势变革的时候,我们企业要跟得上。
1900/1/1 0:00:00据韩联社报道,韩国现代汽车公司宣布本周成功完成半自动驾驶卡车的路试,有望成为现代新的发展动力。
1900/1/1 0:00:00近日,今日头条发布一系列关于汽车金融方向的人才招聘,引发大众对今日头条布局汽车金融的猜想。在新一代互联网小巨头里,今日头条算是最晚布局金融的一家,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金融业务才浮出水面。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