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共交通站点配套设施建设,方便与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方式衔接,实施首末站无障碍设施建设。
4.车辆技术设备
提高车辆的整体环境保护水平。加大车辆报废更新力度,淘汰低标准、高油耗车辆,基本杜绝公交车黑烟现象。鼓励企业购买和使用环保要求更严格、排放标准更高的车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将实施国五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汽车排放水平。加强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检查和维护(I/M),并尝试在公交车和出租车行业推广简单的工况检测系统。
推进现有无轨电车的技术改造,制定有效的专项管理措施。对现有无轨电车车辆及相关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研究推广交流变频、再生电源、双电源、新型集杆、自动升降等技术,提高无轨电车的可靠性、机动性、经济性、舒适性和美观性。规范有轨电车更新和有轨电车线路变更或取消的程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上海历史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在衡山路-复兴路、豫园路、提篮桥、江湾等区域,将妥善保留传统无轨电车线路,使其成为上海公共交通的百年历史遗产和独特文化遗产。
扩大清洁能源公交车的试运行。推动进博会新能源公交车的后续利用,建设完善充电站、充电桩、充电架、整流站等新能源公交车配套供电设施,争取政策支持,鼓励大规模使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经济性好的清洁能源车辆,节能和环境保护。
(4) 三岛渡轮和水上客运
1.优化路由网络
建设布局合理、系统完善、高效便捷、设施完善的轮渡系统。做好世博园区原有过江轮渡设施的后续使用工作;根据周边地区功能调整和其他交通设施建设进度,秦线将酌情取消,东线将合并;根据耀华滨江商务区和徐汇滨江区的开发建设需要,适时开通新的轮渡航线。提高沿江地区交通可达性,加密浦江南段线路网络,合理优化网络布局。
2.优化调整终端资源
根据客流变化,对现有航站楼资源进行优化调整,提高现有设施利用率。完成闵行轮渡站规划选址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5) 出租车
1.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管理水平领先、运价结构合理、经营权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健全、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继续保持上海市文明行业荣誉称号,服务质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合理确定和规范全市和各地区出租车总量。中心城区出租车总量严格控制,郊区出租车适度发展。
2.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我们将继续改进电话叫车、现场叫车和手抬相结合的运营模式。鼓励企业扩大电力调度业务平台规模,提高车辆电力调度率,实现资源共享。到“十二五”末,出租车日均电力调度量占全行业日均客运量的比例将力争比目前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3.5%左右;
出租车里程利用率稳定在62%左右,其中区域出租车将在目前55%的基础上提高1-3个百分点;区域出租汽车日均客运量占全市出租汽车日均客流量的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调动多方积极性,共同推动服务质量的提高。改善出租车司机的工作条件,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教育和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依法经营、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减少违法行为;
坚持乘客满意度指数评价,实行诚信评价管理制度。
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市区县联动、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大型商业网点、交通枢纽、机场、车站、航站楼等重点区域,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3.完善现场设施布局
加强出租汽车站点与客运集散点的衔接,制定本市出租汽车站点配置建设标准,并纳入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明确交通枢纽等客运集散点对出租汽车候车站的要求,公共活动和文化娱乐中心、酒店、餐馆、商务楼、商业中心、旅游景点、医院和居民区,并提出了设置条件、原则、标准、平面设计等。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规划、交通、市政、交警、,将组建市容等相关部门,加快标准化出租车站设施建设。在淮海路、南京路、五角场等中心商务区,将实行高峰时段站内配车、周边道路禁止“请客”的运营模式,提高出租车候客站利用率。
4.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结合上海世博会专属出租车运营情况,完成了升级车型选择研究。鼓励发展先进技术、安全环保、美观舒适、经济适用的出租车车型,加快车辆更新换代,全面提高车辆性能水平。新增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排放标准。制定实施符合城市现代化要求、符合国际大都市的出租车运力、外观、车型行业标准,规范出租车车身、车厢广告设置。
完善出租车运营调度系统,加强运营服务后台监管,提高电动调节车辆覆盖率。完善车辆设施设备,有序安装卫星定位等车载信息设施。不断完善电表技术,研究实施电子标签,提高标准操作水平。
(6) 信息规划
加快公交企业运营调度系统建设。以公共交通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重点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围绕公共交通车辆运营安全、运营调度和运营成本三大功能,整合人、财、货、车四大基本要素。
促进行业监管体系的功能发展。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分析能力,通过手机监控、FCD数据监控和IC卡监控等手段,深化基于交通卡的公交运营成本数据采集分析和客流分析能力。配合公交客流定期调查系统,完成网络优化等功能开发,提高精细化决策水平。
进一步扩展了车辆运行数据采集功能。依托地方车载系统技术规范的颁布实施,推动车载系统的功能升级,实现公交车载信息系统安装使用全覆盖。稳步推进车辆运营许可证和电子标签建设,进一步提高车辆运营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建设公共交通信息平台,建立公共交通出行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出租车调度服务水平。
提高公共交通的科学技术水平。研究降低能耗和轨道交通停车控制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等领域的新技术;
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
提高水上客运信息化水平。设计开发浦江轮渡自动售检票、浦江观光船实时监控、三岛旅客航行安全管理等信息系统。
(七)安全监管体系规划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机制和制度建设,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应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市交港局信息中心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市交港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重大事故的能力;
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作用,推动企业依法加强安全应急管理。
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和监督执法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定期开展行业安全检查,严肃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深入落实统计报表、情况报告等制度。
提高行业安全监管的整体科技含量和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种业态车辆运营的技术水平,加强技防建设,及时完善和更新GPS等车辆终端及其他动态信息监测设备。
将安全应急救援基地、队伍和装备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确保资金投入,提高应急能力,完善救援队伍体系。
广泛开展城市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市民安全意识,提高防范、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监管经验,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平,增强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安全稳定。
五、保障措施
(A) 完善公共交通发展的体制机制
完善市、区、县三级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体制,充分发挥区县政府作用。完善市、区县政府的投入机制和补贴机制,确保公共交通政策支持的落实。
深化公共交通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以加强国有领导、优化经营结构为重点,坚持完善行业公益与经营市场化相结合的机制。实施和深化企业成本监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研究探索运营企业的成本补偿机制,通过建立成本标准,合理界定公共交通行业的成本范围,对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衡量、审查和评估,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公众披露运营成本。
完善轨道交通运营和监管体系。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与安全联合协调平台,加强运营管理和领导。按照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理念,开展公交、有轨电车、轨道交通混合运营研究,加强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的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和行政执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加强源头管控和关键环节管理,各司其职,全面监管。
完善出租车行业企业经营模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质企业适度集中。明确行业准入规模,规范个体工商户管理。
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建立行业服务社会评价机制,将公民对公共交通服务的评价列为政府评估和监督公共交通行业的依据之一。
(B) 加强公共交通的财政保障。
将公共交通投资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研究完善现有公共交通政府投资体系下的政府长期支持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合理界定企业公益服务项目,促进公共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研究地面公交票价优惠政策,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降低居民实际出行成本,有效提高地面公交吸引力。
政府投资……
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总站等对运营企业免收使用租金,公交停车场、维修场继续低价租赁公交运营企业。
(三)制定和更新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体系。
在行业发展的同时,及时制定和更新行业规范和标准体系,提高专业规划、规范和标准对行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组织对地面公交线网优化、骨干公交线网布局、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衔接、大型住宅小区公交配套、公交专用道网络等方面进行规划研究;加强对世博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的专项研究。
通过标准规范的研究、编制和实施,完善行业规范,提高市场准入要求,提高服务标准,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努力按照法定程序修订《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行业管理急需的法规和相关规则。
加强交通需求管理,继续实施汽车号牌额度拍卖制度,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限行管控措施。
(4) 共同推进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加强与各级城市规划对接,优先满足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确保土地储备落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不得随意占用或改变用地性质和用途。新建或改造机场、铁路客运站、客运码头、省际客运站等交通设施,新建或改造大型公共设施,新建和改造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区,新建轨道交通线路,均符合规划要求,支持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四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竣工。
完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长效推进机制,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区县组成的联席会议,协调决策重大事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市、区县三级的分工和责任,充分发挥区县政府的作用。枢纽建设继续纳入市、区、县三级重大项目,并持续推进。
市、区、县将协同努力,以区县为重点,继续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渠道,对远郊经济薄弱区县给予更多支持。
在道路资源配置中优先考虑公共交通,扩大公交专用道网络,加强执法,确保路权专用。
(5) 切实加强公共交通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
建立健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维护机制,明确设施管理维护责任接口。
客运枢纽(含首末站)建成后,产权或使用权应明确转让给专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坚持区域结合、以区县为重点、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现公共交通设施的正常化、长效化管理,提高维护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维修资金来源,建立长效支付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维修标准并提出维修要求;
设施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制定维护计划,开展日常维护和大中型维修项目,落实各项管理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六)做好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公共交通站点配套设施建设,方便与非机动车等慢行交通方式衔接,实施首末站无障碍设施建设。
4.车辆技术设备
提高车辆的整体环境保护水平。加大车辆报废更新力度,淘汰低标准、高油耗车辆,基本杜绝公交车黑烟现象。鼓励企业购买和使用环保要求更严格、排放标准更高的车辆。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将实施国五排放标准,不断提高汽车排放水平。加强公交车和出租车的检查和维护(I/M),并尝试在公交车和出租车行业推广简单的工况检测系统。
推进现有无轨电车的技术改造,制定有效的专项管理措施。对现有无轨电车车辆及相关设施进行技术改造,研究推广交流变频、再生电源、双电源、新型集杆、自动升降等技术,提高无轨电车的可靠性、机动性、经济性、舒适性和美观性。规范有轨电车更新和有轨电车线路变更或取消的程序,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结合上海历史保护区的开发建设,在衡山路-复兴路、豫园路、提篮桥、江湾等区域,将妥善保留传统无轨电车线路,使其成为上海公共交通的百年历史遗产和独特文化遗产。
扩大清洁能源公交车的试运行。推动进博会新能源公交车的后续利用,建设完善充电站、充电桩、充电架、整流站等新能源公交车配套供电设施,争取政策支持,鼓励大规模使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经济性好的清洁能源车辆,节能和环境保护。
(4) 三岛渡轮和水上客运
1.优化路由网络
建设布局合理、系统完善、高效便捷、设施完善的轮渡系统。做好世博园区原有过江轮渡设施的后续使用工作;根据周边地区功能调整和其他交通设施建设进度,秦线将酌情取消,东线将合并;
根据耀华滨江商务区和徐汇滨江区的开发建设需要,适时开通新的轮渡航线。提高沿江地区交通可达性,加密浦江南段线路网络,合理优化网络布局。
2.优化调整终端资源
根据客流变化,对现有航站楼资源进行优化调整,提高现有设施利用率。完成闵行轮渡站规划选址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
(5) 出租车
1.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实现管理水平领先、运价结构合理、经营权完善、劳动保障体系健全、市场环境规范有序,继续保持上海市文明行业荣誉称号,服务质量居国内同行业前列。
合理确定和规范全市和各地区出租车总量。中心城区出租车总量严格控制,郊区出租车适度发展。
2.提高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
我们将继续改进电话叫车、现场叫车和手抬相结合的运营模式。鼓励企业扩大电力调度业务平台规模,提高车辆电力调度率,实现资源共享。到“十二五”末,出租车日均电力调度量占全行业日均客运量的比例将力争比目前提高1个百分点,达到3.5%左右;出租车里程利用率稳定在62%左右,其中区域出租车将在目前55%的基础上提高1-3个百分点;区域出租汽车日均客运量占全市出租汽车日均客流量的比例提高5-10个百分点。
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调动多方积极性,共同推动服务质量的提高。改善出租车司机的工作条件,加强对出租车司机的职业教育和培训,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技能和职业素养;教育和引导出租汽车驾驶员依法经营、安全驾驶、文明服务;加强交通行政执法,减少违法行为;
坚持乘客满意度指数评价,实行诚信评价管理制度。
完善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市区县联动、各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在大型商业网点、交通枢纽、机场、车站、航站楼等重点区域,通过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维护正常交通秩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3.完善现场设施布局
加强出租汽车站点与客运集散点的衔接,制定本市出租汽车站点配置建设标准,并纳入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明确交通枢纽等客运集散点对出租汽车候车站的要求,公共活动和文化娱乐中心、酒店、餐馆、商务楼、商业中心、旅游景点、医院和居民区,并提出了设置条件、原则、标准、平面设计等。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规划、交通、市政、交警、,将组建市容等相关部门,加快标准化出租车站设施建设。在淮海路、南京路、五角场等中心商务区,将实行高峰时段站内配车、周边道路禁止“请客”的运营模式,提高出租车候客站利用率。
4.提高技术装备水平
结合上海世博会专属出租车运营情况,完成了升级车型选择研究。鼓励发展先进技术、安全环保、美观舒适、经济适用的出租车车型,加快车辆更新换代,全面提高车辆性能水平。新增车辆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排放标准。制定实施符合城市现代化要求、符合国际大都市的出租车运力、外观、车型行业标准,规范出租车车身、车厢广告设置。
完善出租车运营调度系统,加强运营服务后台监管,提高电动调节车辆覆盖率。完善车辆设施设备,有序安装卫星定位等车载信息设施。不断完善电表技术,研究实施电子标签,提高标准操作水平。
(6) 信息规划
加快公交企业运营调度系统建设。以公共交通体制改革为契机,深入推进重点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围绕公共交通车辆运营安全、运营调度和运营成本三大功能,整合人、财、货、车四大基本要素。
促进行业监管体系的功能发展。进一步提高数据采集分析能力,通过手机监控、FCD数据监控和IC卡监控等手段,深化基于交通卡的公交运营成本数据采集分析和客流分析能力。配合公交客流定期调查系统,完成网络优化等功能开发,提高精细化决策水平。
进一步扩展了车辆运行数据采集功能。依托地方车载系统技术规范的颁布实施,推动车载系统的功能升级,实现公交车载信息系统安装使用全覆盖。稳步推进车辆运营许可证和电子标签建设,进一步提高车辆运营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建设公共交通信息平台,建立公共交通出行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出租车调度服务水平。
提高公共交通的科学技术水平。研究降低能耗和轨道交通停车控制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等领域的新技术;
促进新能源汽车的应用。
提高水上客运信息化水平。设计开发浦江轮渡自动售检票、浦江观光船实时监控、三岛旅客航行安全管理等信息系统。
(七)安全监管体系规划
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律体系、机制和制度建设,按照法定程序,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应急管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市交港局信息中心和指挥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市交港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功能;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机制,提高应对重大事故的能力;
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企业责任作用,推动企业依法加强安全应急管理。
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应急管理和监督执法的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安全监管措施,定期开展行业安全检查,严肃处理各类安全事故,深入落实统计报表、情况报告等制度。
提高行业安全监管的整体科技含量和安全监管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各种业态车辆运营的技术水平,加强技防建设,及时完善和更新GPS等车辆终端及其他动态信息监测设备。
将安全应急救援基地、队伍和装备建设作为重要内容,确保资金投入,提高应急能力,完善救援队伍体系。
广泛开展城市交通安全和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增强市民安全意识,提高防范、避险、自救、互救能力。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监管经验,提高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水平,增强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维护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安全稳定。
五、保障措施
(A) 完善公共交通发展的体制机制
完善市、区、县三级管理。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完善行政体制,充分发挥区县政府作用。完善市、区县政府的投入机制和补贴机制,确保公共交通政策支持的落实。
深化公共交通行业体制机制改革。以加强国有领导、优化经营结构为重点,坚持完善行业公益与经营市场化相结合的机制。实施和深化企业成本监管,规范企业管理行为。研究探索运营企业的成本补偿机制,通过建立成本标准,合理界定公共交通行业的成本范围,对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状况进行衡量、审查和评估,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公众披露运营成本。
完善轨道交通运营和监管体系。建立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与安全联合协调平台,加强运营管理和领导。按照公共交通一体化发展理念,开展公交、有轨电车、轨道交通混合运营研究,加强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的一体化。加强轨道交通运营监管和行政执法,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加强源头管控和关键环节管理,各司其职,全面监管。
完善出租车行业企业经营模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源向优质企业适度集中。明确行业准入规模,规范个体工商户管理。
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建立行业服务社会评价机制,将公民对公共交通服务的评价列为政府评估和监督公共交通行业的依据之一。
(B) 加强公共交通的财政保障。
将公共交通投资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体系,研究完善现有公共交通政府投资体系下的政府长期支持机制和政府购买服务体系。合理界定企业公益服务项目,促进公共交通行业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研究地面公交票价优惠政策,采取各种优惠措施,降低居民实际出行成本,有效提高地面公交吸引力。
政府投资……
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总站等对运营企业免收使用租金,公交停车场、维修场继续低价租赁公交运营企业。
(三)制定和更新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体系。
在行业发展的同时,及时制定和更新行业规范和标准体系,提高专业规划、规范和标准对行业发展的指导作用。
组织对地面公交线网优化、骨干公交线网布局、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衔接、大型住宅小区公交配套、公交专用道网络等方面进行规划研究;加强对世博区、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虹桥商务区等重点区域公共交通的专项研究。
通过标准规范的研究、编制和实施,完善行业规范,提高市场准入要求,提高服务标准,优化公共交通服务。“十二五”期间,我们将努力按照法定程序修订《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等行业管理急需的法规和相关规则。
加强交通需求管理,继续实施汽车号牌额度拍卖制度,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限行管控措施。
(4) 共同推进公共交通设施建设。
加强与各级城市规划对接,优先满足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确保土地储备落地。公共交通设施用地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不得随意占用或改变用地性质和用途。新建或改造机场、铁路客运站、客运码头、省际客运站等交通设施,新建或改造大型公共设施,新建和改造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宅区,新建轨道交通线路,均符合规划要求,支持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公共交通设施与项目主体工程“四同步”规划、设计、建设、竣工。
完善综合客运枢纽建设长效推进机制,成立由相关部门和区县组成的联席会议,协调决策重大事项,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市、区县三级的分工和责任,充分发挥区县政府的作用。枢纽建设继续纳入市、区、县三级重大项目,并持续推进。
市、区、县将协同努力,以区县为重点,继续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探索多元化投资渠道,对远郊经济薄弱区县给予更多支持。
在道路资源配置中优先考虑公共交通,扩大公交专用道网络,加强执法,确保路权专用。
(5) 切实加强公共交通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
建立健全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维护机制,明确设施管理维护责任接口。
客运枢纽(含首末站)建成后,产权或使用权应明确转让给专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单位。
按照“决策、执行、监督分离”的原则,坚持区域结合、以区县为重点、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现公共交通设施的正常化、长效化管理,提高维护水平和服务质量,落实维修资金来源,建立长效支付机制。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划和实际情况,制定维修标准并提出维修要求;
设施管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制定维护计划,开展日常维护和大中型维修项目,落实各项管理和应急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六)做好行业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上周,电动车在中国骤然升温。
1900/1/1 0:00:002013年8月2022日,菲尼克斯电气将带着最新的产品和技术,华丽亮相2013上海国际汽车制造技术及装备与材料展览会AMTS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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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全美最大的电动汽车制造商特斯拉TESLA将于8月7日盘后公布公司二季度财报,同时也将公布”特斯拉中国战略”,这无疑再度成为全球投资人关注的焦点。
1900/1/1 0:00:00超威集团(港交所:0951)近日聘请欧洲专家出任新能源专家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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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