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中升雷克萨斯4S店,虽然销售人员表示ES300h、RX450hL、RX300等车型都有优惠,但记者发现,所谓的优惠是指车型涨价后的小幅降价,而不是在厂家指导价基础上的降价。所以消费者买车时的实际价格并不优惠,仍然比厂家指导价高出几万元。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汽车行业已有数十起案例被曝光。消费者作为“限制降价”或“加价”等垄断行为的受害者,应当起诉涉案企业,要求赔偿差价和损失。8761万元的巨额罚款将雷克萨斯推到了风口浪尖。2019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丰田中国垄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丰田中国因旗下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存在价格垄断,被处以8761.3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在中国目前的汽车市场上,经销商往往会对热门车型“限制降价”或“加价”。由于对热门车型的迫切需求或喜爱,消费者有时要比汽车指导价多花几万甚至几十万元购买新车。汽车公司和经销商的这种价格垄断行为也让普通购车者叫苦不迭。“在我看来,这种对车型限价加价的行为是‘浑水摸鱼’,破坏了市场的自由贸易环境。”来北京广盈汽车城看车的消费者李青说,“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选择买或者去。没有别的办法了。”李青的经历只是消费者购车现状的一个缩影。随着8761万元巨额罚单的开出,雷克萨斯的价格垄断行为暴露了汽车行业长期存在的垄断顽疾。为什么消费者低价买车这么难?汽车行业还有哪些形式的垄断行为?未来汽车行业的反垄断之路应该怎么走?对于这些人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和律师。多种手段限价加价雷克萨斯早有“前科”?长期以来,雷克萨斯将“真诚待客”宣称为其独特的品牌承诺,并始终强调其产品和服务的“匠心”。然而,雷克萨斯对旗下车型的价格并不那么“淡定”。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食监反垄断案〔2019〕1号),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雷克萨斯区域销售经理要求江苏省内经销商在互联网平台(汽车之家、车易。com)按照各型号建议零售价统一报价,经销商不得擅自降低网上报价。同时,2016年至2018年3月,雷克萨斯区域销售经理通过召开区域合作会议、微信通知等方式,限定雷克萨斯ES200、ES300h、NX200、CT200、RX450、NX300、LX570、ls系列等重点车型的最低转售价格。如雷克萨斯RX450最高优惠幅度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6%,ES200精英型最低票价为27.3万元,ES300h舒适型最低票价为35.3万元,NX200锋线车型最低票价为28.8万元。NX300、LX570、LS系列都要求新机型上市时不得出现现金优惠。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金毅直言:“雷克萨斯和经销商处于雷克萨斯汽车销售链条的不同环节,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经销商是雷克萨斯贸易的对应方。所以雷克萨斯限制经销商的价格显然是违法的。”他指出,雷克萨斯统一经销商网上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是与交易对手“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金毅看来,雷克萨斯的价格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的。……这种情况下欠法犯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雷克萨斯的限价行为对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造成了明显损害。除非雷克萨斯提出‘免责’的理由,否则不需要合理性分析,执法部门可以直接处罚。”事实上,雷克萨斯的“限价”“涨价”购车并不仅仅发生在江苏省。在中国市场,雷克萨斯“加价买车”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在汽车之家、易车、爱歌等汽车论坛,有很多网友提问的帖子,对雷克萨斯车型加价提出质疑。“不可否认,作为二线豪华品牌的龙头企业,雷克萨斯车型在国内更受消费者欢迎,但利用人们的喜爱来做价格文章,显然与雷克萨斯宣传的别出心裁相悖。”独立汽车行业评论员夏树说,“这种得寸进尺的行为显然不值得同情,但需要严厉打击和惩罚。”如何才能识破“垄断”的伪装当我们回顾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历史,会发现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市场已经发生了数十起汽车行业垄断案件。汽车企业和经销商频繁的垄断行为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那么如何才能识破“垄断”的伪装,发现追究其违法性的本质呢?“垄断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达成纵向垄断协议、达成横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金易解释道,“以雷克萨斯的价格垄断为例。因为雷克萨斯和经销商分别处于销售过程的上下游,雷克萨斯要求经销商限价的行为属于达成纵向垄断协议。”除了达成纵向垄断协议,汽车行业也多次发生横向垄断协议的垄断案件。“2014年,湖北武汉的四家宝马4S店将预售和免费的PDI检测改为向消费者收取统一费用的‘PDI检测费’。像这样经销商之间达成的垄断,是一种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金毅说。但利用某些产品的不可替代性限制市场交易或高价交易,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金毅解释说:“比如某汽车公司规定,消费者在维修更换零部件时,只能更换原厂零部件,否则不予保修。这样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范畴。”律师事务所律师田表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另一种表现是,企业限制市场购买其新技术和设备,或利用自身产品的独特性,以高出市场价格许多倍的价格出售。”事实上,汽车行业的垄断案例在世界上已经出现过多次。“垄断是一种非法行为,在所有国家都发生过。只是在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垄断行为的形式可能更加隐蔽,不像中国市场的这些企业那样赤裸裸。因此,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消费者,都应该学会识别这些垄断行为的伪装,并及时进行监控和举报。”金毅提醒道。对于“顶风作案”的处罚有明确的禁令,或者主要原因是雷克萨斯垄断案处罚结果公布的第二天,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来到深圳中升雷克萨斯4S店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因为中升雷克萨斯4S店在深圳名气大,规模大,所以周末去店里选车买车的消费者很多。销售顾问潘阳说:“因为年底店内会‘冲业绩’,12月27日、28日我们店会有优惠活动,很多款会有降价和打折。”但潘阳所说的折扣,通常并不是经销商在车型厂商指导价基础上提供的折扣和优惠。“之前需要加价的车,这两天加价可能会小一点,也可以不加价买。”潘阳说。以广受欢迎的雷克萨斯ES30为例……潘阳举例说,以前消费者想买这款车,要在厂家指导价的基础上加价3万元。不过本周末ES300h参加优惠活动,消费者可以不加价购买。另一方面,雷克萨斯RX450hL在活动期间加价5万或6万元的基础上,再优惠1万元以上。消费者仍需在雷克萨斯RX450hL厂商指导价的基础上加价4万元或5万元提车。“我们说的汽车报价不是厂家指导价,而是涨价后的落地价。所有折扣也是基于这个落地价。”销售顾问易全友解释说:“你我都知道,雷克萨斯的大多数车型都需要以更高的价格购买。相比深圳其他雷克萨斯4S店,我们店的价格便宜实惠。”当记者问及雷克萨斯垄断案对这家4S店是否有影响时,易全友表示,江苏的雷克萨斯经销商因虚开发票被处罚。“我们开的是汽车发票,是涨价后的价格,不存在违规开发票的问题。即使加价50万,我们还是可以开发票的。所以这件事与我们无关。”易全友关于“雷克萨斯因虚开发票被处罚”的说法,显然与雷克萨斯价格垄断事件的真实内容不符。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指出,“雷克萨斯统一经销商网上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是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而不是对消费者虚开发票。一方面,雷克萨斯及其江苏经销商刚刚收到了8761万元的罚款,而另一方面,雷克萨斯4S店却在继续明目张胆地提高销量。这种明令禁止的“顶风作案”的行为,实在是消费者无法接受的。“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对汽车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比较小。”金毅直言,“比如在雷克萨斯价格垄断事件中,执法部门对雷克萨斯的处罚只是2016年其在江苏市场销售额2%的罚款。如果罚的是雷克萨斯2016年在华销量的2%,甚至是2016年全球销量的2%,那么对车企的威慑力就会大很多。“金毅表示,目前我国监管机构执法周期较短,所以对企业的垄断行为基本上是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违法成本低的现状也让一些车企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目前,许多汽车公司在国外受到严格的反垄断法,并诚信经营,但当他们来到中国市场时,他们就无法无天了。这样的‘双标’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品牌,而且迟早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金易给汽车企业出谋划策。此外,金毅还提醒,由于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与各国的市场竞争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反垄断法存在法律解释和模糊的空间。汽车企业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明确经营的边界和风险,更好地进行合法销售和经营。随着雷克萨斯垄断案的公开,许多消费者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尤其是一些高价购买雷克萨斯汽车的车主,对雷克萨斯品牌表现出了强烈的愤怒和失望。在汽车之家雷克萨斯ES论坛上,一位名为“xx寿司”的网友发帖称自己因为雷克萨斯垄断案退订了ES300h,并截图了退订金额。网名为“爱吃鱼的小鱼”的网友发帖提问,“罚款是对的,但提价的车主是不是也应该得到补偿?“毕竟买车的钱是大家的辛苦钱。”“事实上,在一家公司因垄断行为受到处罚后,消费者可以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差价和损失。”金毅表示,“如果涉及的消费者数量较多,消费者可以进行代理性质的公益诉讼,有助于分担诉讼成本,节约……能量。“同时,金毅建议,消费者在每天看车、买车的过程中,要多关注汽车企业是否存在垄断行为。”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垄断行为,消费者可以拿着购车的合同、票据等资料,向当地市场监管机构举报。对于此类举报,监察机关会予以保密,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田表示,《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初稿于2015年10月底完成,2016年3月征求意见,但尚未定稿。如今雷克萨斯垄断案的出现,可能会加速《反垄断指南》在汽车行业的落地。在夏树看来,目前国内由于没有强大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单个消费者起诉汽车企业无异于“飞檐走壁”。巨大的诉讼成本和人力成本超出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夏树建议,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渠道,与消费者挂钩,调动消费者的集体力量,遏制和控制汽车企业的垄断行为。“就像领域有‘朝阳群众’,反腐领域有‘民信’,那么在反垄断领域,政府也可以设立专属渠道,消费者可以在日常选车、购车过程中起到监督作用。”夏树解释道。“与其他违法行为不同,垄断行为具有很强的单方面性,相对隐蔽,难以察觉。因为垄断行为对市场经济的破坏性很大,反垄断行动刻不容缓,反垄断之路还需要多方助力。”夏树说。在深圳中升雷克萨斯4S店,虽然销售人员表示ES300h、RX450hL、RX300等车型都有优惠,但记者发现,所谓的优惠是指车型涨价后的小幅降价,而不是在厂家指导价基础上的降价。所以消费者买车时的实际价格并不优惠,仍然比厂家指导价高出几万元。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汽车行业已有数十起案例被曝光。消费者作为“限制降价”或“加价”等垄断行为的受害者,应当起诉涉案企业,要求赔偿差价和损失。8761万元的巨额罚款将雷克萨斯推到了风口浪尖。2019年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丰田中国垄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丰田中国因旗下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存在价格垄断,被处以8761.3万元罚款,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息一出,立即引起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和热议。在中国目前的汽车市场上,经销商往往会对热门车型“限制降价”或“加价”。由于对热门车型的迫切需求或喜爱,消费者有时要比汽车指导价多花几万甚至几十万元购买新车。汽车公司和经销商的这种价格垄断行为也让普通购车者叫苦不迭。“在我看来,这种对车型限价加价的行为是‘浑水摸鱼’,破坏了市场的自由贸易环境。”来北京广盈汽车城看车的消费者李青说,“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只能选择买或者去。没有别的办法了。”李青的经历只是消费者购车现状的一个缩影。随着8761万元巨额罚单的开出,雷克萨斯的价格垄断行为暴露了汽车行业长期存在的垄断顽疾。为什么消费者低价买车这么难?汽车行业还有哪些形式的垄断行为?未来汽车行业的反垄断之路应该怎么走?对于这些人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专家和律师。多种手段限价加价雷克萨斯早有“前科”?长期以来,雷克萨斯将“真诚待客”宣称为其独特的品牌承诺,并始终强调其产品和服务的“匠心”。然而……,雷克萨斯对旗下车型的价格就没那么“淡定”了。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苏食监反垄断案〔2019〕1号),2015年6月至2018年2月,雷克萨斯区域销售经理要求江苏省内经销商在互联网平台(汽车之家、车易。com)按照各型号建议零售价统一报价,经销商不得擅自降低网上报价。同时,2016年至2018年3月,雷克萨斯区域销售经理通过召开区域合作会议、微信通知等方式,限定雷克萨斯ES200、ES300h、NX200、CT200、RX450、NX300、LX570、ls系列等重点车型的最低转售价格。如雷克萨斯RX450最高优惠幅度不得超过建议零售价的6%,ES200精英型最低票价为27.3万元,ES300h舒适型最低票价为35.3万元,NX200锋线车型最低票价为28.8万元。NX300、LX570、LS系列都要求新机型上市时不得出现现金优惠。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金毅直言:“雷克萨斯和经销商处于雷克萨斯汽车销售链条的不同环节,各自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经销商是雷克萨斯贸易的对应方。所以雷克萨斯限制经销商的价格显然是违法的。”他指出,雷克萨斯统一经销商网上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是与交易对手“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在金毅看来,雷克萨斯的价格垄断行为是《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的。本案知法犯法,是严重的违法行为。“雷克萨斯的限价行为对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造成了明显损害。除非雷克萨斯提出‘免责’的理由,否则不需要合理性分析,执法部门可以直接处罚。”事实上,雷克萨斯的“限价”“涨价”购车并不仅仅发生在江苏省。在中国市场,雷克萨斯“加价买车”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在汽车之家、易车、爱歌等汽车论坛,有很多网友提问的帖子,对雷克萨斯车型加价提出质疑。“不可否认,作为二线豪华品牌的龙头企业,雷克萨斯车型在国内更受消费者欢迎,但利用人们的喜爱来做价格文章,显然与雷克萨斯宣传的别出心裁相悖。”独立汽车行业评论员夏树说,“这种得寸进尺的行为显然不值得同情,但需要严厉打击和惩罚。”如何才能识破“垄断”的伪装当我们回顾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历史,会发现自2008年《反垄断法》实施以来,中国市场已经发生了数十起汽车行业垄断案件。汽车企业和经销商频繁的垄断行为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还会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破坏。那么如何才能识破“垄断”的伪装,发现追究其违法性的本质呢?“垄断主要有三种形式,即达成纵向垄断协议、达成横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金易解释道,“以雷克萨斯的价格垄断为例。因为雷克萨斯和经销商分别处于销售过程的上下游,雷克萨斯要求经销商限价的行为属于达成纵向垄断协议。”除了达成纵向垄断协议,汽车行业也多次发生横向垄断协议的垄断案件。“2014年,湖北武汉的四家宝马4S店将预售和免费的PDI检测改为向消费者收取统一费用的‘PDI检测费’。像这样经销商之间达成的垄断,是一种横向垄断协议的表现。”金毅说。但利用某些产品的不可替代性限制市场交易或高价交易,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金毅解释说:“比如某汽车公司规定,消费者在维修更换零部件时,只能更换原厂零部件,否则……我不能保证。这样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范畴。“律师事务所律师田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另一种表现是,企业限制市场购买他们的新技术和新设备,或者利用自己产品的独特性,以高出市场价许多倍的价格出售它们。"事实上,汽车行业的垄断案例在世界上已经出现过多次. "垄断是一种违法行为,在所有国家都发生过。只是在德国、美国等发达国家,垄断行为的形式可能更加隐蔽,不像中国市场的这些企业那样赤裸裸。因此,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消费者,都应该学会识别这些垄断行为的伪装,并及时进行监测和举报。”金易提醒道。对于“顶风作案”的处罚有明确的禁令,或者主要原因是雷克萨斯垄断案处罚结果公布的第二天,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来到深圳中升雷克萨斯4S店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因为中升雷克萨斯4S店在深圳名气大,规模大,所以周末去店里选车买车的消费者很多。销售顾问潘阳说:“因为年底店家会‘冲业绩’,12月27日、28日我们店会有优惠活动,很多款会有降价和打折。“不过,潘阳所说的折扣,通常并不是经销商在车型厂商指导价基础上提供的折扣和优惠。”之前需要加价的车,这两天加价可能会小一点,也可以不加价买。”潘阳说道。以大众化的雷克萨斯ES300h为例,潘阳说,以前消费者想买这款车,要在厂家指导价的基础上加价3万元。不过本周末ES300h参加优惠活动,消费者可以不加价购买。另一方面,雷克萨斯RX450hL在活动期间加价5万或6万元的基础上,再优惠1万元以上。消费者还需要在雷克萨斯RX450hL的厂家指导价基础上加价4万元或5万元才能提车。”我们说的汽车报价不是厂家指导价,而是涨价后的落地价。所有折扣也是基于这个落地价。销售顾问易全友解释说,“你我都知道,大多数雷克萨斯车型需要以更高的价格购买。与深圳其他雷克萨斯4S店相比,我们店的价格便宜实惠。“当记者问雷克萨斯垄断案对这家4S店是否有影响时,易全友说江苏的雷克萨斯经销商因为虚开发票被处罚了。”我们开的是汽车发票,是涨价后的价格,不存在违规开发票的问题。即使加价50万,我们还是可以开发票的。所以这件事与我们无关。“易全友关于‘雷克萨斯因虚开发票被处罚’的说法,显然与雷克萨斯价格垄断事件的真实内容不符。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指出,“雷克萨斯统一经销商网上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是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而不是对消费者虚开发票。一方面,雷克萨斯及其江苏经销商刚刚收到了8761万元的罚款,而另一方面,雷克萨斯4S店却在继续明目张胆地提高销量。这种明令禁止的“顶风作案”的行为,实在是消费者无法接受的。”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对汽车垄断行为的处罚力度比较小。"金毅直言,"比如在雷克萨斯价格垄断事件中,执法部门对雷克萨斯的处罚只是2016年其在江苏市场销售额2%的罚款。如果罚的是雷克萨斯2016年在华销量的2%,甚至是2016年全球销量的2%,那么对车企的威慑力就会大很多。“金易说,目前我国监管机构执法周期短,所以对企业的垄断行为基本上是以教育为主,以处罚为辅……ent。违法成本低的现状也让一些车企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目前,许多汽车公司在国外受到严格的反垄断法的约束,并诚信经营,但当他们来到中国市场时,他们就变得无法无天了。这样的‘双标’行为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品牌,而且迟早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金易给汽车企业出谋划策。此外,金毅还提醒,由于反垄断法的制定和实施与各国的市场竞争和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反垄断法存在法律解释和模糊的空间。汽车企业最好咨询专业律师,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明确经营的边界和风险,更好地进行合法销售和经营。随着雷克萨斯垄断案的公开,许多消费者对此展开了激烈的讨论。特别是一些高价购买雷克萨斯汽车的车主,对雷克萨斯品牌表现出了强烈的愤怒和失望。在汽车之家雷克萨斯ES论坛上,一位名为“xx寿司”的网友发帖称自己因为雷克萨斯垄断案退订了ES300h,并截图了退订金额。网名为“爱吃鱼的小鱼”的网友发帖提问,“罚款是对的,但提价的车主是不是也应该得到补偿?”毕竟买车的钱是大家的辛苦钱。”“事实上,在一家公司因垄断行为受到处罚后,消费者可以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差价和损失。”金毅说,“如果有大量消费者参与,消费者可以进行代理性质的公益诉讼,有助于分担诉讼成本,节省精力。“同时,金毅建议,消费者在每天看车、买车的过程中,要多关注汽车企业是否存在垄断行为。”一旦发现企业存在垄断行为,消费者可以拿着购车的合同、票据等资料,向当地市场监管机构举报。对于此类举报,监察机关会予以保密,并给予一定的奖励。“田表示,《汽车行业反垄断指南》初稿于2015年10月底完成,2016年3月征求意见,但尚未定稿。如今雷克萨斯垄断案的出现,可能会加速《反垄断指南》在汽车行业的落地。在夏树看来,目前国内由于没有强大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单个消费者起诉汽车企业无异于“飞檐走壁”。巨大的诉讼成本和人力成本超出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夏树建议,政府部门设立专门的监督举报渠道,与消费者挂钩,调动消费者的集体力量,遏制和控制汽车企业的垄断行为。“就像领域有‘朝阳群众’,反腐领域有‘民信’,那么在反垄断领域,政府也可以设立专属渠道,消费者可以在日常选车、购车过程中起到监督作用。”夏树解释道。“与其他违法行为不同,垄断行为具有很强的单方面性,相对隐蔽,难以察觉。因为垄断行为对市场经济的破坏性很大,反垄断行动刻不容缓,反垄断之路还需要多方助力。”夏树说。
全国29个联网省份的487个省界收费站1日全部取消,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任务基本完成。
1900/1/1 0:00:00近日,由维科技术、韩国LG化学、南昌市新建区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维乐电池中外合资项目举行开工仪式。
1900/1/1 0:00:00汽车安全是一个永恒的话题。
1900/1/1 0:00:00最新消息显示,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精工)与其两年前花费475亿元高溢价收购的北京普莱德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普莱德)已经不再有任何关系了。
1900/1/1 0:00:00据外媒报道,上个月,福特一项顶棚式挡风玻璃专利申请被公开。根据美国专利与商标局下称USPTO的文件了解到,这种设计的特点是挡风玻璃和后窗几乎覆盖了整个车顶。
1900/1/1 0:00:00近日,在“2019中国汽车金融暨保值率研究委员会年会”上,ModelX、ModelS毫无悬念地获得纯电动类别保值率第一名、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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