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王耔)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删除了包括第五条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在内的“设计开发能力”相关内容;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产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信部产业政策法规司负责人提出,为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应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设计开发能力”要求。《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专项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产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有所放宽。删除《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过渡期暂行规定》,主要适用于《准入条例》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相关过渡期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原文
(2017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公布,根据2020年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实施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在中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汽车是指国家标准《汽车及挂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第2.1款规定的整车(整车)和底盘(非整车),不包括整备质量400千克以上的三轮汽车。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能源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
第五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取得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
如果一个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
(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产品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简化其下属企业(包括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准入条件,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四)符合同类别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
第六条汽车生产企业在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或底盘基础上改装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无需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改装不影响底盘、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
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以及同类别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
(三)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相关标准修订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和标准的相关内容,并在实施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审查文件。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按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的证明。
第九条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1)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清单(见附件5)。
(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报告。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接入申请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准入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包括现场审查和资料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了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专家库……cles,从中挑选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按照同类别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的,免于审查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不得擅自改变检测要求。
第十四条通过审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告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会将不符合本规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列入公告。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许可要求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
第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确保出厂合格证及其信息唯一且与实际产品一致。
第十六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售后服务承诺应当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证的承诺、售后服务项目和内容、零配件的提供和质保期、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零配件(如电池)的回收、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的处理措施、理赔等内容。,并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营安全状况监控平台,按照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用户的约定,对已销售的所有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营安全状况进行监控。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相衔接。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况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损毁、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监测与产品运行安全状况无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每个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建立档案,跟踪记录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修理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追溯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情况。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状况、故障和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编制年度报告(见附件6)。年度报告应当在新能源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凡产品类别或动力系统(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与公告所列新能源汽车产品不同,或者生产地址增加、变更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材料,原则上应当进行现场审查。
已获得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只有申请同类别纯电动汽车的准入,才会进行数据审核。
第二十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持续满足《准入审查》和生产一致性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如果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发现新能源汽车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的维护、生产一致性和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数据审核、现场核查、市场抽检和性能测试。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和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准入审查要求中所列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第二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24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专项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已专项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恢复生产前的“准入审查要求”的维护情况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信用数据库,纳入违反生产一致性要求、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政处罚等内容。在信用数据库里。
第二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活动,并责令其立即改正。
第二十六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破产或者主动终止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注销并取消其相应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
第二十七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受理或者拒绝准入,并给予警告,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第二十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擅自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信部[2009]44号),同时废止。本规定实施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王耔)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式发布修订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删除了“设计和开发能力”的相关内容,包括第五条和“R……《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等附件;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产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删除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暂行规定》。该规定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工信部产业政策法规司负责人提出,为更好地激发企业活力,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应删除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设计开发能力”要求。《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工信部令第50号)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生产企业连续两年不能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专项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停产时间由12个月调整为24个月,有所放宽。删除《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过渡期暂行规定》,主要适用于《准入条例》实施前已获得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要求其在2017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遵守相关过渡期规定。目前,过渡期已经结束。
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原文
(2017年1月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公布,根据2020年7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54号公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订。)
第一条为实施国家发展新能源汽车战略,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活动,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的企业(以下简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在中国境内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汽车是指国家标准《汽车及挂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第2.1款规定的整车(整车)和底盘(非整车),不包括整备质量400千克以上的三轮汽车。
本规定所称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新型动力系统、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能源的汽车,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汽车)、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全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的准入和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日常监督管理,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准入管理。
第五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要求。
(二)申请人是取得道路机动车生产企业准入的汽车生产企业,或者是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完成投资项目手续的新建汽车生产企业。
如果一个汽车生产企业……跨产品类别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
(三)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所必需的生产能力、产品一致性保证能力、售后服务和产品安全保障能力,符合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1,以下简称准入审查要求)。
对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条件的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企业集团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承担相应监管责任的前提下,简化其下属企业(包括其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准入条件,适用企业集团下属企业的准入审查要求(见附件2)。
(四)符合同类别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
第六条汽车生产企业在已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新能源汽车整车或底盘基础上改装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无需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改装不影响底盘、车载能源系统、驱动系统和控制系统。
第七条申请准入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二)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和标准》(见附件3),以及同类别常规汽车产品相关标准。
(三)经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四)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定的安全技术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相关标准修订的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项目和标准的相关内容,并在实施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一)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审查文件。
(2)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申请书(见附件4)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按国家有关投资管理规定办理投资项目手续的文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还应当提交中外股东持股比例的证明。
第九条申请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下列材料:
(1)新能源汽车产品主要技术参数清单(见附件5)。
(二)检测机构出具的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报告。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十条工业和信息化部收到接入申请后,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并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的理由。
第十一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产品的准入申请进行技术审查,包括现场审查和资料审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了新能源汽车领域的专家库……cles,从中挑选专家组成评审小组。
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技术审查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二条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的,按照同类别常规汽车生产企业准入管理规则通过审查的,免于审查准入审查要求中的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有关规定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检测,不得擅自改变检测要求。
第十四条通过审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告发布。
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会将不符合本规定条件和标准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列入公告。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许可要求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
第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加强管理,规范使用新能源汽车产品出厂合格证,确保出厂合格证及其信息唯一且与实际产品一致。
第十六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制度。售后服务承诺应当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证的承诺、售后服务项目和内容、零配件的提供和质保期、售后服务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反馈、零配件(如电池)的回收、产品质量、安全、环保等严重问题的处理措施、理赔等内容。,并在本企业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第十七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营安全状况监控平台,按照与新能源汽车产品用户的约定,对已销售的所有新能源汽车产品的运营安全状况进行监控。企业监测平台应当与地方和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监测平台相衔接。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新能源汽车产品运行安全状况信息,不得泄露、篡改、损毁、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不得监测与产品运行安全状况无关的信息。
第十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每个新能源汽车产品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建立档案,跟踪记录车辆的使用、维护和修理情况,实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可追溯信息管理,跟踪记录动力电池回收情况。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对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状况、故障和主要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并编制年度报告(见附件6)。年度报告应当在新能源汽车产品全生命周期内存档备查。
第十九条凡产品类别或动力系统(包括插电式混合动力、纯电动、燃料电池等。)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申请准入与公告所列新能源汽车产品不同,或者生产地址增加、变更的,应当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交本规定第八条所列材料,原则上应当进行现场审查。
已获得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准入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只有申请同类别纯电动汽车的准入,才会进行数据审核。
第二十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当持续满足《准入审查》和生产一致性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确保新能源汽车产品安全保障体系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如果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发现新能源汽车产品在安全、环保、节能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及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准入审查要求的维护、生产一致性和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数据审核、现场核查、市场抽检和性能测试。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情况和监控平台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准入审查要求中所列要求发生重大变化、生产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产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
第二十三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停止生产新能源汽车产品24个月及以上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进行专项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已专项公示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恢复生产前的“准入审查要求”的维护情况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建立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信用数据库,纳入违反生产一致性要求、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政处罚等内容。在信用数据库里。
第二十五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不能保持《准入审查要求》,存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隐患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和销售活动,并责令立即改正。
第二十六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破产或者主动终止新能源汽车产品生产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应当注销并取消其相应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准入。
第二十七条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受理或者拒绝准入,并给予警告,申请人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准入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和产品的准入,申请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准入。
第二十八条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擅自生产销售未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工信部[2009]44号),同时废止。本规定实施前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对于Xpeng汽车来说,虽然上半年综合毛利率仍为-3.6%,没有像蔚来一样转正,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毛利率提升了34.6个百分点,毛利率提升……甚至超过蔚来。因此,随着Xpeng Motors新车型的推出和产品力的提升,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在重磅销售后将进一步提升,毛利率转正只是时间问题。
整体盈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自身造血能力已经开始显现。虽然蔚来汽车和李上半年都交出了优异的销售数据,公司在整车销售端的毛利也已转正,但要实现公司真正的综合利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上半年,蔚来、理想、小鹏三家新造车企业亏损分别为28.69亿元、1.52亿元、7.96亿元。除去李依靠插电式混动系统的成本优势,亏损较小,蔚来和作为纯电车的代表,仍然亏损较大。但不可否认的是,各公司在亏损区间上较前几年实现了大幅改善。
作为传统的“断金怪”,蔚来汽车今年上半年亏损率已收窄至-56.3%,去年同期为-188.2%,2019年全年亏损率也为-144.4%,公司亏损大幅收窄。
在亏损收窄的同时,蔚来汽车在今年第二季度首次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这也标志着蔚来汽车正向造血能力,单纯依靠“融资延续生命”的时代也宣告结束。
对李来说,本着“一扣到底”的精神,公司也是几个新造车企业中最接近实现盈利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净亏损分别仅为7710万元和7520万元,距离扭亏为盈仅一步之遥。与蔚来一样,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在第二季度也转为正值,达到4.52亿元。
相比蔚来和理想,Xpeng汽车虽然实现了亏损范围的大幅缩减,但公司自身造血能力依然不足。2020年上半年,Xpeng Motors经营活动净流出12.13亿元,高于其净亏损,意味着Xpeng Motors仍在烧钱。但考虑到公司5月份交付新车型,生产、R&D、渠道、销售等方面的整体费用较高,一定程度上推高了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在资金储备方面,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新车行业的融资情况与去年相比可谓天壤之别。新车三巨头也纷纷“借东风”,全额完成巨额融资。蔚来汽车与合肥政府相关的融资已于今年上半年逐步落地。到今年6月底,公司账面现金储备达112亿元,短期内不存在现金流风险。不过,李在7月底成功完成了美股IPO,成功融资逾11亿美元。加上6月底完成的超过5亿美元的融资,该公司的资本储备同样强劲。就连经营状况暂时落后的Xpeng Motors,最近也宣布完成近8亿美元的C+融资,其中卡塔尔主权基金3亿美元,Aspex、Coatue、高邮资本、红杉中国5亿美元。再加上公司未来IPO完成后将获得的融资,Xpeng Motors短期内也没有资金压力。今年无论是政策、市场还是资本环境,对新能源汽车都有一定的优势。第……新车e巨头们顺势而为,无论是自身盈利还是外部融资都步入了新的发展节点。然而,挑战依然存在。自8月11日特斯拉宣布拆股以来,股价再创新高,总市值超过3400亿美元。特斯拉的高口碑,一方面重燃了投资者对新能源汽车的热情,但同时也一再挤压国内新能源汽车品牌的生存空间。正如李创始人李想所说,与特斯拉相比,国内新能源车企“三者皆胜,比续航、比智能、比价格,没有改变任何结果。”另外,威马一直没有放弃对新建的TOP 3的冲击。据公开报道,威马也已启动IPO进程,最快将于年底登陆科技创新板,有望成为第四家上市的造车新势力。对于蔚来、理想和小鹏来说,内部排名和外部竞争仍将面临持久战。
对于Xpeng汽车来说,虽然上半年综合毛利率仍为-3.6%,没有像蔚来一样转正,但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毛利率增长了34.6个百分点,毛利率增幅甚至超过蔚来。因此,随着Xpeng Motors新车型的推出和产品力的提升,公司的毛利率水平在重磅销售后将进一步提升,毛利率转正只是时间问题。
整体盈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自身造血能力已经开始显现。虽然蔚来汽车和李上半年都交出了优异的销售数据,公司在整车销售端的毛利也已转正,但要实现公司真正的综合利润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上半年,蔚来、理想、小鹏三家新造车企业亏损分别为28.69亿元、1.52亿元、7.96亿元。除去李依靠插电式混动系统的成本优势,亏损较小,蔚来和作为纯电车的代表,仍然亏损较大。但不可否认的是,各公司在亏损区间上较前几年实现了大幅改善。
作为传统的“断金怪”,蔚来汽车今年上半年亏损率已收窄至-56.3%,去年同期为-188.2%,2019年全年亏损率也为-144.4%,公司亏损大幅收窄。
在亏损收窄的同时,蔚来汽车在今年第二季度首次实现经营活动现金流为正,这也标志着蔚来汽车正向造血能力,单纯依靠“融资延续生命”的时代也宣告结束。
对李来说,本着“一扣到底”的精神,公司也是几个新造车企业中最接近实现盈利的。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和第二季度的净亏损分别仅为7710万元和7520万元,距离扭亏为盈仅一步之遥。与蔚来一样,李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在第二季度也转为正值,达到4.52亿元。
相比蔚来和理想,Xpeng汽车虽然实现了亏损范围的大幅缩减,但公司自身造血能力依然不足。2020年上半年,Xpeng Motors经营活动净流出12.13亿元,高于其净亏损,意味着Xpeng Motors仍在烧钱。但是,考虑到公司5月份交付新车型,生产、R&D、渠道和销售的总体费用相对较高,这将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出推高至一定程度……帐篷。
在资金储备方面,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的影响,今年上半年新车行业的融资情况与去年相比可谓天壤之别。新车三巨头也纷纷“借东风”,全额完成巨额融资。蔚来汽车与合肥政府相关的融资已于今年上半年逐步落地。到今年6月底,公司账面现金储备达112亿元,短期内不存在现金流风险。不过,李在7月底成功完成了美股IPO,成功融资逾11亿美元。加上6月底完成的超过5亿美元的融资,该公司的资本储备同样强劲。就连经营状况暂时落后的Xpeng Motors,最近也宣布完成近8亿美元的C+融资,其中卡塔尔主权基金3亿美元,Aspex、Coatue、高邮资本、红杉中国5亿美元。再加上公司未来IPO完成后将获得的融资,Xpeng Motors短期内也没有资金压力。今年无论是政策、市场还是资本环境,对新能源汽车都有一定的优势。新车三巨头顺势而为,无论是自身盈利还是外部融资,都步入了新的发展节点。然而,挑战依然存在。自8月11日特斯拉宣布拆股以来,股价再创新高,总市值超过3400亿美元。特斯拉的高口碑,一方面重燃了投资者对新能源汽车的热情,但同时也一再挤压国内新能源汽车品牌的生存空间。正如李创始人李想所说,与特斯拉相比,国内新能源车企“三者皆胜,比续航、比智能、比价格,没有改变任何结果。”另外,威马一直没有放弃对新建的TOP 3的冲击。据公开报道,威马也已启动IPO进程,最快将于年底登陆科技创新板,有望成为第四家上市的造车新势力。对于蔚来、理想和小鹏来说,内部排名和外部竞争仍将面临持久战。
早上7点半的北京街头,一辆电动滑板车骑手站于踏板上,游走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间;
1900/1/1 0:00:00图片来源:福特官方作者苏鹏编辑王妍8月21日,长安福特全国销售机构在近日发布人事通告:长安福特全国销售服务机构副总裁兼市场总监熊毅不再担任其当前职位,
1900/1/1 0:00:00人民网北京8月20日电(王紫)19日,工信部正式发布了修改后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1900/1/1 0:00:00摘要为避免儿童被遗忘在高温车内而死亡的情况发生,特斯拉向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申请批准一种短程运动传感器。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正在此要求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时间到9月21日。
1900/1/1 0:00:008月20日下午2点,蔚来汽车发布BaaS电池租用服务,这让换电业务再受关注。
1900/1/1 0:00:00特斯拉用连续四个季度盈利的事实告诉我们,电动汽车也是可以盈利的。问题在于怎么将费钱又费时的高新技术转化为规模经济效应,而且还要创造出让用户持续购买的需求。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