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导航 汽车导航
Ctrl+D收藏汽车导航
首页 > 汽车资讯 > 正文

四部委发布新能源车补贴新政: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

作者:

时间:1900/1/1 0:00:00

4月23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1。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原则上分别为上一年基础上的10%、20%、30%。

2.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2020年不降低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络约租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车辆补贴标准,2021-2022年补贴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0%和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限制在200万辆左右。3.从2020年起,一次性申报清算的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企业分别达到1万家和1000家;补贴政策结束后,未达到待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被安排进行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价格必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限制。4.支持发展“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整车安全性和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网联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5.2020年不调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能耗和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技术指标总体保持稳定。6.调整现行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选择有基础、有热情、有特色的城市或地区,重点开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城市进行奖励。7.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应购买新能源汽车,优先购买并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8.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信息监督作用,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将按规定严肃处理。9.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限行、路权等扶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政策自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过渡期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

全文如下: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延长补贴期限,温和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结合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原则上在上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2020年不降低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络约租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区域等领域符合条件的车辆补贴标准,2021-2022年补贴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0%和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限制在200万辆左右。二是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不调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能耗和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021-2022年,原则上技术指标总体保持稳定。支持新型客车的开发……“车电分离”等ess模式,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整车安全性和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网联特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第三,完善资金结算系统,提高补贴的准确性。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企业分别达到1万家和1000家;补贴政策结束后,未达到待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被安排进行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价格必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限制。四。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调整现行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选择有基础、有热情、有特色的城市或地区,重点开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城市进行奖励(相关通知另行下发)。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步公示补贴核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材料不予受理。充分发挥信息监督作用,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六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增强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实施。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并提供租赁服务。推进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限行、路权等扶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本通知自2020年4月23日起施行,过渡期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过渡期内,2019年达到技术指标要求但2020年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上牌车辆,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洛鸣〔2019〕138号)中相应标准的0.5倍给予补贴,2020年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的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车辆的价格限制将在过渡期后实施。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洛鸣〔2019〕138号文规定的过渡补贴标准执行,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蔡健〔2015〕134号)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蔡健〔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蔡健〔2016〕977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蔡健〔2018〕18号)等相关文件 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蔡健〔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蔡健〔2019〕213号)。 附件下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方案及产品技术指标要求4月23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1。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原则上分别为上一年基础上的10%、20%、30%。

2.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2020年不降低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络约租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等领域符合条件的车辆补贴标准,2021-2022年补贴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0%和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限制在200万辆左右。3.从2020年起,一次性申报清算的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企业分别达到1万家和1000家;补贴政策结束后,未达到待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被安排进行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价格必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限制。4.支持发展“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整车安全性和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网联特征的新能源汽车产品。5.2020年不调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能耗和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技术指标总体保持稳定。6.调整现行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选择有基础、有热情、有特色的城市或地区,重点开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城市进行奖励。7.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应购买新能源汽车,优先购买并提供新能源汽车租赁服务。8.加强资金监管。充分发挥信息监督作用,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将按规定严肃处理。9.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限行、路权等扶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政策自2020年4月23日起实施,过渡期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

全文如下: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 .延长补贴期限,温和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结合技术进步和规模效应,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2020 -2022年补贴标准原则上在上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0%、20%、30%(2020年补贴标准见附件)。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车辆电动化,2020年不降低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络约租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党政机关公务区域等领域符合条件的车辆补贴标准,2021-2022年补贴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分别降低10%和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限制在200万辆左右。二是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2020年不调整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能耗和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具体技术要求见附件)。2021-2022年,原则上技术指标总体保持稳定。支持新型客车的开发……“车电分离”等ess模式,鼓励企业进一步提高整车安全性和可靠性,研发生产具有先进底层操作系统、电子电气系统架构和智能网联特性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第三,完善资金结算系统,提高补贴的准确性。从2020年起,新能源乘用车和商用车企业分别达到1万家和1000家;补贴政策结束后,未达到待清算车辆数量要求的企业将被安排进行最终清算。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价格必须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商业模式的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限制。四。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调整现行燃料电池汽车购置补贴政策,选择有基础、有热情、有特色的城市或地区,重点开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研究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中央财政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示范城市进行奖励(相关通知另行下发)。力争用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地方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加强管理,同步公示补贴核定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未按要求审核公示的上报材料不予受理。充分发挥信息监督作用,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六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根据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条件,合理制定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增强规划的严肃性,确保规划实施。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并提供租赁服务。推进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限行、路权等扶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本通知自2020年4月23日起施行,过渡期为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22日。过渡期内,2019年达到技术指标要求但2020年不符合技术指标要求的上牌车辆,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洛鸣〔2019〕138号)中相应标准的0.5倍给予补贴,2020年达到技术指标要求的上牌车辆按2020年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车辆的价格限制将在过渡期后实施。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4月22日推广的燃料电池汽车,按照洛鸣〔2019〕138号文规定的过渡补贴标准执行,其他相关规定继续按照《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蔡健〔2015〕134号)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蔡健〔2016〕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蔡健〔2016〕977号)、《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蔡健〔2018〕18号)等相关文件 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蔡健〔2019〕138号)、《关于支持新能源客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蔡健〔2019〕213号)。 附件下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调整方案及产品技术指标要求

标签:

汽车资讯热门资讯
3月新能源乘用车上牌量:特斯拉再“屠榜”,占总上牌量23.4%

根据交强险上险量数据,2020年3月国产新能源乘用车上险数为482万辆,同比下跌418,但绝对值上恢复到了1月份水平。

1900/1/1 0:00:00
天津博郡“要黄”?员工:“我们现在只想回夏利!”

夏利退出历史舞台,危机却已开始。4月20日,被拖欠工资许久的100多名天津博郡员工聚集在工厂门口,其主要目的是讨要工资。此前,这些员工已经被天津博郡连续拖欠了多月工资和社保。

1900/1/1 0:00:00
比亚迪和日野签署战略协议,聚焦发展纯电动商用车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比亚迪)和日野自动车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野)4月23日签署了战略商业联盟协议,聚焦于合作开发纯电动商用车BEVs。

1900/1/1 0:00:00
国轩高科深夜回应大众入股:未收到相关提案,但合作还在谈

4月22日晚间,大众集团入主国轩高科的绯闻,终以国轩高科类似辟谣的公告暂告一段落。

1900/1/1 0:00:00
拜腾汽车回应“美国裁员”:我们是停薪留职

新冠疫情已经导致经济衰退,也对汽车工业造成了严重的破坏。大众、丰田、通用、福特等老大哥们谁都没能幸免,大规模停工、停产,甚至裁员降薪,都成为这段时间的常态。

1900/1/1 0:00:00
丰田将消减日本18家工厂50%产能 并考虑裁员

据《日本经济新闻》周三报道,丰田汽车将于5月将其在日本国内的汽车产量削减一半左右。此举将影响到该公司的18家工厂和数十家供应商。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