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性质恶劣,手段隐蔽多样,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而且扰乱社会秩序。近日,广东省多地法院审理“碰瓷”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典型案例。
情况
一个
用动物血打受伤的伙伴,打警察钱。
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杨某、李某伙同他人尾随被害人车辆,强行将被害人车辆靠近其同伙的“伤者”,实施“碰瓷”行为。“伤者”用动物血伪装人体血伤,还“惊动”了他的同伙“交警”,后者以长期扣车、扣分为由,让双方和解,以此取财物。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他人财物,共计32.9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罪。以罪分别判处杨、李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无独有偶,2019年3月以来,罗某勇为非法获利,伙同周某达、赖某梦等同案被告人(另案处理),事先准备了轿车、假车牌、太阳伞、“鳝鱼血”等作案工具。在罗某勇的安排下,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故意“碰瓷”骚扰、纠缠受害人,并拨打假“11”
以罗某勇为首,逐渐形成了以“碰瓷”为“主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经常在广州市白云区多条道路实施犯罪活动,影响人民正常生活和出行,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勇、周某达、赖某猛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罪。被告人罗某勇、周某达、赖某猛共同实施犯罪,形成恶势力犯罪组织。罗某勇属于组织者,系主犯。另外两人属于该组织其他成员,是从犯。
综合全案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判处被告人罗某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另两名被告人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情况
二
故意留车制造交通事故虚惊,敲诈约18万元。
2019年1月至7月,张某、李某、刘某、何某等人为使目标车辆避让其他车辆变道,伙同“受伤”人员同时用自行车“碰撞”目标车辆,制造“交通事故”,以此要求目标车辆驾驶人赔偿所谓损坏的手机等财物。案发后,几人以虚惊一场、电话勒索等方式,要求受害人“冷静”并勒索钱财。
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刘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并假装发生交通事故,多次采用敲诈、威胁等手段,向他人勒索财物。敲诈勒索共计18万元左右,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五年三个月至四年五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况
三
车故意占路,同伙故意冲撞,假装受伤。
今年1月8日6时许,被告人余某华与同案被告人“拐佬”、“凤子”(均另案处理)密谋碰瓷作案,窜至“凤子”提供作案目标的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开云新世界后门、开云商务酒店前门。余某华驾驶汽车故意低速占道行驶,“拐佬”骑自行车故意与之相撞。得手后,余某华拿到了1500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Y……某华曾串通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某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余某华与犯罪嫌疑人采用碰瓷的手段进行威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已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余某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综合全案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判决被告人余某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的陈述
为什么同样是“碰瓷”,定罪却不一样?
这些案件也是“碰瓷”。为什么信念不同?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区分“碰瓷”违法犯罪与普通民事纠纷、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既防止了“有辱人格的待遇”,又避免了打击力度过大等问题。在案件审理中,要综合考虑主观恶性、手段、方法、危害后果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切实做到区别对待,依法从重或从宽处罚。
权威发布
中国第一次明确定义了“碰瓷”。
10月14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什么是“碰瓷”,也明确了“碰瓷”的法律适用、定罪量刑。
《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做出了准确的定义:“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的假象,以、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杜南记者获悉,《指导意见》对实施“碰瓷”构成的犯罪进行了梳理,分类明确。常见的情况分为两类:和敲诈:
第一,。制造假象,诱导被害人上当受,从而取得财物。其突出特点是“”,主要涉及、保险和虚假诉讼犯罪。
第二,敲诈勒索。不仅制造假象,还以轻微暴力、软暴力威胁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或暴露其违法行为、隐私及被威胁侵害的情况,以获取财物。其突出特点是“敲诈勒索”,主要涉及敲诈勒索。
与“碰瓷”有关的其他犯罪包括:
一是实施“碰瓷”,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以虚假诉讼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实施“碰瓷”,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三、实施“碰瓷”,以转移注意力、乘人不备的方法盗窃或者抢夺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抢劫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碰瓷”案件中共同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和严惩,规定对符合恶势力认定标准的,按照黑社会性质、恶势力性质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组织侦查、起诉和审判。实施“碰瓷”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法官提醒,“碰瓷”罪一定程度上利用了失主怕麻烦的心理。如果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而是选择报警。手机可以用来拍摄事故现场、地点等。,便于取证认定责任,拒绝“和解”,避免犯罪分子诡计得逞,继续侵害他人。
南都记者赵青采写
通讯员刘近年来,“碰瓷”现象时有发生,性质恶劣,手段隐蔽多样,不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财产安全,而且扰乱社会秩序。近日,广东省多地法院审理“碰瓷”案。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些典型案例。
情况
一个
用动物血打受伤的伙伴,打警察钱。
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杨某、李某伙同他人尾随被害人车辆,强行将被害人车辆靠近其同伙的“伤者”,实施“碰瓷”行为。“伤者”用动物血伪装人体血伤,还“惊动”了他的同伙“交警”,后者以长期扣车、扣分为由,让双方和解,以此取财物。
广东省清远市连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取他人财物,共计32.99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罪。以罪分别判处杨、李有期徒刑七年、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无独有偶,2019年3月以来,罗某勇为非法获利,伙同周某达、赖某梦等同案被告人(另案处理),事先准备了轿车、假车牌、太阳伞、“鳝鱼血”等作案工具。在罗某勇的安排下,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故意“碰瓷”骚扰、纠缠受害人,并拨打假“11”
以罗某勇为首,逐渐形成了以“碰瓷”为“主业”的恶势力犯罪组织。该组织经常在广州市白云区多条道路实施犯罪活动,影响人民正常生活和出行,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勇、周某达、赖某猛无视国家法律,多次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罪。被告人罗某勇、周某达、赖某猛共同实施犯罪,形成恶势力犯罪组织。罗某勇属于组织者,系主犯。另外两人属于该组织其他成员,是从犯。
综合全案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认罪态度,判处被告人罗某勇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两名被告被判犯有欺诈罪并被判刑……d分别至一年、两个月、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情况
二
故意留车制造交通事故虚惊,敲诈约18万元。
2019年1月至7月,张某、李某、刘某、何某等人为使目标车辆避让其他车辆变道,伙同“受伤”人员同时用自行车“碰撞”目标车辆,制造“交通事故”,以此要求目标车辆驾驶人赔偿所谓损坏的手机等财物。案发后,几人以虚惊一场、电话勒索等方式,要求受害人“冷静”并勒索钱财。
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李某、刘某、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并假装发生交通事故,多次采用敲诈、威胁等手段,向他人勒索财物。敲诈勒索共计18万元左右,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敲诈勒索罪。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被告人五年三个月至四年五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情况
三
车故意占路,同伙故意冲撞,假装受伤。
今年1月8日6时许,被告人余某华与同案被告人“拐佬”、“凤子”(均另案处理)密谋碰瓷作案,窜至“凤子”提供作案目标的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开云新世界后门、开云商务酒店前门。余某华驾驶汽车故意低速占道行驶,“拐佬”骑自行车故意与之相撞。得手后,余某华拿到了1500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余某华相互勾结,敲诈勒索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余某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余某华与犯罪嫌疑人采用碰瓷的手段进行威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已认定为敲诈勒索罪。被告人余某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综合全案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判决被告人余某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法官的陈述
为什么同样是“碰瓷”,定罪却不一样?
这些案件也是“碰瓷”。为什么信念不同?广州白云区人民法院法官表示,人民法院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区分“碰瓷”违法犯罪与普通民事纠纷、行政违法行为的界限,既防止了“有辱人格的待遇”,又避免了打击力度过大等问题。在案件审理中,要综合考虑主观恶性、手段、方法、危害后果以及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切实做到区别对待,依法从重或从宽处罚。
权威发布
中国第一次明确定义了“碰瓷”。
10月14日,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什么是“碰瓷”,也明确了“碰瓷”的法律适用、定罪量刑。
《指导意见》首次对“碰瓷”做出了准确的定义:“碰瓷”是指行为人通过故意制造或者编造其被害的假象,以、敲诈勒索等手段,非法索取财物的行为。
杜南记者获悉,《指导意见》对实施“碰瓷”构成的犯罪进行了梳理,分类明确。常见的情况分为两类:和敲诈:
第一,。制造假象,诱导被害人上当受,从而取得财物。它的突出特点……是“”,主要涉及罪、保险罪和虚假诉讼罪。
第二,敲诈勒索。不仅制造假象,还以轻微暴力、软暴力威胁被害人或其近亲属,或暴露其违法行为、隐私及被威胁侵害的情况,以获取财物。其突出特点是“敲诈勒索”,主要涉及敲诈勒索。
与“碰瓷”有关的其他犯罪包括:
一是实施“碰瓷”,捏造人身、财产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虚构民事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符合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的规定,以虚假诉讼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二、实施“碰瓷”,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应当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三、实施“碰瓷”,以转移注意力、乘人不备的方法盗窃或者抢夺他人财物,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应当分别以盗窃罪、抢劫罪定罪处罚。
《指导意见》还明确了“碰瓷”案件中共同犯罪和恶势力犯罪的认定和严惩,规定对符合恶势力认定标准的,按照黑社会性质、恶势力性质或者恶势力犯罪集团性质组织侦查、起诉和审判。实施“碰瓷”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实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法官提醒,“碰瓷”罪一定程度上利用了失主怕麻烦的心理。如果日常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不要惊慌,而是选择报警。手机可以用来拍摄事故现场、地点等。,便于取证认定责任,拒绝“和解”,避免犯罪分子诡计得逞,继续侵害他人。
南都记者赵青采写
通讯员刘文杰
标签:
OTA升级是近年来车企抢占智能化赛道的重要卖点,但多以SOTA升级为主,即软件在线升级,不涉及底层系统升级,是比较基础的OTA技术。
1900/1/1 0:00:001、第三批新能源汽车下乡名单出炉包括东风等8个企业9款车型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公布第三批新能源汽车下乡的车企及车型名单,
1900/1/1 0:00:00图片来源:每经记者黄辛旭摄氢燃料燃料电池电池汽车“以奖代补”方案落地后,多地积极申报示范城市。
1900/1/1 0:00:00编者按逐渐走出疫情阴霾的网约车市场呈现出新的特征:存量博弈、合规化加速、安全系数不断提高、产品更加细分种种迹象表明,告别野蛮生长的中国网约车行业正在打造良性可持续的行业生态。
1900/1/1 0:00:0010月18日上午9时,惠清高速正式通车。惠清高速汤塘服务区是镬耳式岭南特色建筑。
1900/1/1 0:00:00腾讯汽车讯据相关媒体报道,特斯拉首席执行官埃隆马斯克日前进一步透露该公司进军印度市场的计划,表示特斯拉汽车将于2021年1月开始进入该市场。
1900/1/1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