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落实交通运输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近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支持重点行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为便于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梳理形成了交通运输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新冠肺炎涉及疫情防控和复产的交通运输企业重大财税优惠政策清单财政审计部发布政策文件序号2020年2月27日至3月2日。财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1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银监发〔2020〕6号)2020年3月1日。对2020年1月25日起到期的困难中小企业(含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延期偿还本金的情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延期还款安排。还款日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期长、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其他延期安排。2.关于贷款利息支付安排。对中小企业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其延期付息申请和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不罚息。3.关于湖北的特殊安排。湖北各类企业适用上述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湖北配备专项信贷规模,落实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4.明确支持的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评估企业情况,调整完善企业还本付息安排,重点支持前期经营正常、因疫情出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对受疫情影响特别大、遇到特殊困难的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行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倾斜。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等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2020年2月29日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在2020年2月底之前。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减按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按1%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2.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开具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地区的上述纳税人,统一按照开票金额的0.5%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2020〕176号)2020年2月28日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要求, 明确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相关事项。 4 .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支持的指导意见(石国朱坚〔2020〕38号)2020年2月28日1。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一)对批发零售、餐饮、居民服务、交通运输等涉及基本民生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有序解除复工复产禁令。(2)尽快采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政策,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稳定快递末端网点,保障物流畅通。2.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有困难、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要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引导金融机构新增3000亿元低息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2)降低社保费用。以单位形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财税字〔2020〕11号)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个体工商户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内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允许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疫情结束后重新登记,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3)实行税收减免。在继续实施对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和通过快递向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资收入免征政策的同时,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下同)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业建筑、商场、市场、工业园区等出租人,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4)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鼓励个体工商户出租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设立的商务园区、孵化器、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的房屋资产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减免租金。租赁其他经营场所或摊位的,各地可参照……出台相关优惠、奖励和补贴政策ual的情况,并鼓励业主减少或免除租户的租金。3.保证个体工商户的电力供应。2020年上半年,对因疫情无法足额缴纳电费、燃气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缴”措施。个体工商户在商贸流通、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使用的电、气价格,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阶段性降低电、气成本政策执行。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2020年2月28日1。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提率的增值税预缴,暂停增值税预缴。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扣缴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预缴增值税减1%扣缴率。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分阶段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2020年2月22日1。非居民用加油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下调,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于价格已经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2.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化肥等行业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充分考虑疫情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对涉及农业生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化肥等行业给予更优惠的供气价格。上述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7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扶贫目标任务的通知(郭凯发〔2020〕5号)2020年2月17日1。加快资金的分配和支付。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幅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资金分配将向疫情严重地区适当倾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要继续保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在分配资金时对疫情严重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切实保障这些地区的扶贫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扶贫工作的影响。省级扶贫、财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及时将2020年中央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分解落实到项目,优先支持影响完成扶贫任务的疫情防控相关扶贫项目。2.以产业项目为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运、销售的支持力度,解决“卖难”问题。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加大奖励力度。创造条件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疫情防控期间,对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龙头扶贫企业和合作社,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好的涉农企业和其他涉农组织,可优先支持其参与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降低资金使用门槛。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捐款,算是扶贫福利。3.对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生产的扶贫车间和地方企业、参与东西服务合作的扶贫企业,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的规模,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大扶持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生活费用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大奖励和补偿力度。8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道明电〔2020〕62号)2020年2月15日1。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2.免费时间范围为2020年2月17日零时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放收费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车辆的范围是所有通过收费公路的车辆g转法律。免费收费公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立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9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4号)2020年2月14日1。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调拨救治设备、医疗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各部门、各地方可以简化资产配置的审批程序,快速高效地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2.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拨、捐赠疫情防控资产,需要按审批权限报财政部门审批的,可按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疫情结束后报财政部门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发[2020]111号)2020年2月8日1。支持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服务、科学研究、医药产品制造和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条件下,该类项目的收益覆盖要求可适当放宽。在申请阶段,支持企业债券基金用于此类项目的前期建设,但应充分详细披露项目的最新法律和合规信息。2.允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前期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项目贷款。3.鼓励信用优良的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允许债券发行人使用不超过40%的债券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委托贷款集中度要求放宽至“向单一委托贷款对象发放的委托贷款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不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总规模的10%”。4.对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行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其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偿还2020年到期的企业债券本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取配套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2020〕110号)2020年2月7日1。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开工或复工的企业,允许改变(所需)电价的计费方式和减容(暂停)周期,电力用户可在当日申请减容、暂停。申请换电的用户不受“停电不少于15天”等条件限制,容量(需求)电费减免。对疫情发生后停产或停产的企业,减免时间可适当追溯。2.对于需要扩大产能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企业,原选择按照合同最大需求缴纳容量(需求)电费的,实际最大用电量不受合同最大需求限制,超额部分实际取用。3月2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落实交通运输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为打赢新冠肺炎防控战争,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运行,欧瑞委等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聚焦疫情防控重点领域、支持重点行业的财税优惠政策。为便于各部门各单位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梳理形成了交通运输企业财税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新冠肺炎涉及疫情防控和复产的交通运输企业重大财税优惠政策清单财政审计部发布政策文件序号2020年2月27日至3月2日。财税优惠政策主要内容1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银监发〔2020〕6号)2020年3月1日。对2020年1月25日起到期的困难中小企业(含中小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延期偿还本金的情况,通过贷款展期、续贷等方式,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延期还款安排。还款日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对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期长、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其他延期安排。2.关于贷款利息支付安排。对中小企业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需要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其延期付息申请和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付息安排。贷款付息日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不罚息。3.关于湖北的特殊安排。湖北各类企业适用上述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为湖北配备专项信贷规模,落实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性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比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4.明确支持的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评估企业情况,调整完善企业还本付息安排,重点支持前期经营正常、因疫情出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企业。对受疫情影响特别大、遇到特殊困难的交通运输、批发零售、文化娱乐、住宿餐饮等行业,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倾斜。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等税收征管事项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2020年2月29日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在2020年2月底之前。按照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减按1%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按1%的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2.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湖北省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开具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他地区的上述纳税人,统一按照开票金额的0.5%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办〔2020〕176号)2020年2月28日根据《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感染肺炎防控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8号)要求, 明确了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管理相关事项。 4 .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支持的指导意见(石国朱坚〔2020〕38号)2020年2月28日1。帮助个体工商户尽快有序复工复产(一)对批发零售、餐饮、居民服务、交通运输等涉及基本民生保障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有序解除复工复产禁令。(2)尽快采取措施完善灵活就业政策,促进快递等行业尽快复工,稳定快递末端网点,保障物流畅通。2.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1)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各地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对接。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有困难、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要灵活调整还款安排,合理延长贷款期限,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引导金融机构新增3000亿元低息贷款,支持个体工商户。(2)降低社保费用。以单位形式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财税字〔2020〕11号)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个体工商户自愿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居民养老保险,年度内可按规定自主选择缴费基数(档次)和缴费时间。允许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在疫情结束后重新登记,不影响参保人员待遇。(3)实行税收减免。在继续实施对公共交通服务、生活服务和通过快递向居民提供生活必需物资收入免征政策的同时,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下同)免征增值税,其他地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由3%降至1%。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业建筑、商场、市场、工业园区等出租人,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4)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鼓励个体工商户出租行政事业单位、政府设立的商务园区、孵化器、商品交易市场、创业基地的房屋资产和国有企业出租的经营场所,根据实际情况减免租金。租赁其他经营场所或摊位的,各地可参照……出台相关优惠、奖励和补贴政策ual的情况,并鼓励业主减少或免除租户的租金。3.保证个体工商户的电力供应。2020年上半年,对因疫情无法足额缴纳电费、燃气费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欠费不停缴”措施。个体工商户在商贸流通、餐饮、旅游住宿、交通运输等行业使用的电、气价格,按照有关部门发布的阶段性降低电、气成本政策执行。5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号)2020年2月28日1。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提率的增值税预缴,暂停增值税预缴。2.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征收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扣缴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预缴增值税减1%扣缴率。6《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分阶段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7号)2020年2月22日1。非居民用加油站价格提前执行淡季价格政策。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应提前执行淡季价格。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在基准门站价格基础上适当下调,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于价格已经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情况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2.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化肥等行业给予更大的价格优惠。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充分考虑疫情对不同行业的影响,对涉及农业生产、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化肥等行业给予更优惠的供气价格。上述措施有效期至2020年6月30日。7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扶贫目标任务的通知(郭凯发〔2020〕5号)2020年2月17日1。加快资金的分配和支付。2020年,中央财政将继续大幅增加专项扶贫资金规模,新增资金分配将向疫情严重地区适当倾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要继续保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投入,在分配资金时对疫情严重的市县给予倾斜支持,切实保障这些地区的扶贫资金需求,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对扶贫工作的影响。省级扶贫、财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市县及时将2020年中央下达的专项扶贫资金和地方各级安排的扶贫资金分解落实到项目,优先支持影响完成扶贫任务的疫情防控相关扶贫项目。2.以产业项目为重点,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产业扶贫项目生产、储运、销售的支持力度,解决“卖难”问题。支持贫困户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加大奖励力度。创造条件鼓励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疫情防控期间,对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积极带动贫困户发展的龙头扶贫企业和合作社,可给予一次性生产补贴和贷款贴息支持。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效益好的涉农企业和其他涉农组织,可优先支持其参与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降低资金使用门槛。他们在疫情防控期间的捐款,算是扶贫福利。3.对疫情防控期间恢复生产的扶贫车间和地方企业、参与东西服务合作的扶贫企业,根据吸纳贫困劳动力的规模,按规定落实相关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大扶持力度。疫情防控期间,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按规定给予交通、生活费用补贴,有条件的地区可加大奖励和补偿力度。8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免收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的通知(交道明电〔2020〕62号)2020年2月15日1。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免收公路车辆通行费。2.免费时间范围为2020年2月17日零时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具体截止时间另行通知(开放收费公路和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免费车辆的范围是所有通过收费公路的车辆g转法律。免费收费公路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立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9 .《财政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产保障工作的通知》(财预〔2020〕4号)2020年2月14日1。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紧急调拨救治设备、医疗防护用品等疫情防控资产。各部门、各地方可以简化资产配置的审批程序,快速高效地履行必要的内部程序。2.疫情防控期间,行政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拨、捐赠疫情防控资产,需要按审批权限报财政部门审批的,可按主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程序,疫情结束后报财政部门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债券工作的通知》(发改办发[2020]111号)2020年2月8日1。支持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与疫情防控相关的医疗服务、科学研究、医药产品制造和疫情防控基础设施建设等。在偿债保障措施完善的条件下,该类项目的收益覆盖要求可适当放宽。在申请阶段,支持企业债券基金用于此类项目的前期建设,但应充分详细披露项目的最新法律和合规信息。2.允许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前期疫情防控工作产生的项目贷款。3.鼓励信用优良的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提供流动性支持。允许债券发行人使用不超过40%的债券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委托贷款集中度要求放宽至“向单一委托贷款对象发放的委托贷款累计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不超过小微债募集资金总规模的10%”。4.对资产质量优良、募投项目运行良好,但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允许其申请发行新的企业债券,偿还2020年到期的企业债券本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采取配套两部制电价政策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发改办〔2020〕110号)2020年2月7日1。对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正常开工或复工的企业,允许改变(所需)电价的计费方式和减容(暂停)周期,电力用户可在当日申请减容、暂停。申请换电的用户不受“停电不少于15天”等条件限制,容量(需求)电费减免。对疫情发生后停产或停产的企业,减免时间可适当追溯。2.对于需要扩大产能以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企业,原选择按照合同最大需求缴纳容量(需求)电费的,实际最大用电量不受合同最大需求限制,超额部分实际取用。
据外媒报道,英国工程公司Equipmake正在开发一种世界上功率密度最大的永磁电机。Equipmake公司正在开发的电机……y与3D打印公司Hieta合作,重量大大减轻。这款全新的电机重量不到10公斤,但其峰值功率将达到295bhp。作为参考,捷豹I-Pace的两台电机每台重约40kg,每台可产生197bhp。由于重量的减少,新电机的输出功率为每公斤27bhp,这使其功率密度等级优于任何商用电机。
该设备的轻便主要归功于其结构中使用的金属量大大减少,并且使用了3D打印外壳,非常薄。这种构造方式的另一个优点是热效率提高,也就是说电机可以更快更长时间的旋转而不会过热。虽然性能优越,但由于节省了材料,这种全新电机的价格较低。据悉,这种动力装置的开发由政府的“英国创新计划”提供资金支持,电动机预计将在未来12个月内投入使用。
据外媒报道,英国工程公司Equipmake正在开发一种世界上功率密度最大的永磁电机。Equipmake公司正在开发的电机与3D打印公司Hieta合作,重量大大减轻。这款全新的电机重量不到10公斤,但其峰值功率将达到295bhp。作为参考,捷豹I-Pace的两台电机每台重约40kg,每台可产生197bhp。由于重量的减少,新电机的输出功率为每公斤27bhp,这使其功率密度等级优于任何商用电机。
该设备的轻便主要归功于其结构中使用的金属量大大减少,并且使用了3D打印外壳,非常薄。这种构造方式的另一个优点是热效率提高,也就是说电机可以更快更长时间的旋转而不会过热。虽然性能优越,但由于节省了材料,这种全新电机的价格较低。据悉,这种动力装置的开发由政府的“英国创新计划”提供资金支持,电动机预计将在未来12个月内投入使用。13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2020年1月31日1 .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销售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器、84消液、红外测温仪及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材料和重要生活用品的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医院、医学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充足的信贷资源,充分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卫生防疫、医疗用品制造和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2.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方法等措施,增强受灾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流行病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企业到期偿还贷款有困难的,可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用。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客运轮渡、公共汽车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和班车。2.以上名单将根据国家政策出台情况在我部政府网站进行更新。13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2020年1月31日1 .疫情防控期间,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生产、运输、销售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护目镜、新型冠状病检测试剂盒、负压救护车、消器、84消液、红外测温仪及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材料和重要生活用品的重点企业实行名单制管理。人民银行通过专项再贷款向金融机构提供低成本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对名单内企业提供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中央财政对疫情防控重点企业给予贴息支持。金融机构要主动加强与相关医院、医学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的服务对接,提供充足的信贷资源,充分满足相关单位和企业在卫生防疫、医疗用品制造和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合理融资需求。2.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地区、行业和企业提供差异化优惠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调整区域融资政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实施差异化绩效考核办法等措施,增强疫情严重地区的金融供给能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时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企业到期偿还贷款有困难的,可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克服疫情灾害影响。各级政府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要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用。对疫情严重地区的融资性担保再担保机构,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减半收取再担保费。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2(C……水〔2016〕36号),公共交通服务包括客运轮渡、公共汽车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汽车、长途客运和班车。2.以上名单将根据国家政策出台情况在我部政府网站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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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获悉,全日空航空公司(ANA)与SBDrive,AdvancedSmartMobility和比亚迪等公司展开合作,在日本东京羽田国际机场测试自动驾驶电动巴士。
1900/1/1 0:00:003月4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Uber自动驾驶技术前负责人安东尼莱万多夫斯基(AnthonyLevandowski)在本周三申请破产保护。
1900/1/1 0:00:00近日,几何汽车针对纯电动车消费者担心的车辆保值率问题,专门推出“两年7折超值回购”活动(仅限北京区域),大幅度降低了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和用车成本,也为消费者开通了高保值率回购渠道,
1900/1/1 0:00:001、交通部:全面暂停进出京跨城网约车、顺风车业务3月1日,交通运输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1日印发通知,要求即日起,全面暂停离汉、离鄂和进出京跨城的网约车、顺风车业务,
1900/1/1 0:00:003月2日消息天眼查数据显示,2月23日,重庆新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其注册资本由10亿减少至约29亿,减少的注册资本数额超过7亿,降幅比例达71。
1900/1/1 0:00:00“各位大神,谁能帮我看下我的指标啥时候排到?”“北京人,摇号8年,2017年底改成新能源,今天拿到指标,已经下单特斯拉毛豆3”最近,不论在第一电动的车友群还是在评论区,关于指标的讨论层出不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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