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武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据悉,《办法》从加强供给侧保障、加快扩大有效需求、支持困难行业发展、促进企业加快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包括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结合房价和新房库存动态调整住房限购范围。加强供给侧保护——加强金融支持。加大对普惠性小微贷款的支持力度。2022年二季度至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普惠性小微贷款,按贷款余额增量的2%提供激励资金。新增10个线下首贷服务站,完善线上首贷服务专区,落实省级首贷贴息政策,出台细化政策措施。补充市级融资担保公司资本,加大对担保融资和增信的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融资担保企业为餐饮、零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专属的政策性担保和金融服务解决方案。,并降低担保费率。扩大中小企业应急融资资金和农业应急资金的适用范围,降低企业“过桥融资”成本。扩大武汉产业发展基金规模,聚焦重点产业、科技型企业和优势项目,开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各类股权投资。对在沪深北交所武汉新上市企业,分阶段给予最高800万元的奖励;对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备忘录、募集资金80%以上用于投资武汉的国家或地区的新上市公司,给予6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资本市场再融资的上市公司和上市企业,最高给予200万元奖励。对发行公司债券、公司债券和银行间票据融资的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协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2023年,武汉市享受财政补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创业创新基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机构,对出租房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1月租金起免征,缓征2-4月租金;减免租金影响国有企事业单位业绩的,应当在考核中结合实际予以认定。对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缴纳费用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在2023年3月31日前实施“欠水、欠电、欠气连续供”政策,免收滞纳金。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200万元以下的商品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一般为中小企业预留;
对于超过上述金额的采购项目,如果适合中小企业提供,则应为中小企业保留该采购项目总预算的40%以上。全面推进“政府采购贷款”业务,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无担保、无抵押地从银行获得网上融资——加强土地供应保障。加强工业用地供应,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深化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实行区域统一评价结果共享,让企业免费享受评价结果。降低竞买保证金,对新出让的土地,可按不低于起始价10%的比例确定竞买保证金。银行可以签发保函来代替投标保证金。不含竞买保证金的剩余土地出让金允许在1年内支付,特殊项目可在2年内支付——支持稳定就业创业。对毕业当年招收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以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给予单位缴费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毕业当年内和离校灵活就业2年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按规定给予最长2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个人和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户,可按规定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对完成注册并符合经营时限和就业促进条件的首次创业者,可按规定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2023年,购买符合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将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落实制造业企业延期缴纳税费政策。自2022年9月1日起,对已享受50%缓缴税费的中型制造业企业和缓缴100%的小微制造业企业,在缓缴期满后,再延长4个月缓缴税费。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直至2023年4月30日。延长阶段性延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期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阶段性缓缴政策到期后,允许参保单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分期或按月补缴。在补缴期间,可以免除滞纳金。加快扩大有效需求,提高消费市场的知名度。及时推出新一轮消费券。对春节期间(大年三十至初六)坚持开门营业的餐饮企业,将按经营区域分类给予财政补贴。鼓励企业和(商)协会开展“跨年消费季”等“TESCO集团武汉”系列消费促进活动,并按活动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补贴,每次最高25万元;
对承担市级以上重大消费促进活动且符合配套条件的企业,按实际投资额的50%给予补贴,每次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占据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前20名岗位且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限额以上企业,给予批发零售企业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对住宿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15万元的奖励。抓住机遇,将促进汽车消费专项政策推广到全省,支持武汉经济开发区、江夏区与汽车生产销售企业联合开展购车补贴活动。活动将持续到2023年3月31日。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汉举办首秀活动,每家公司将获得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对国内外知名品牌在武汉新开、引进的首家门店,按不同级别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门店最高150万元。促进便利店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对每一家新开设的直营或加盟品牌连锁便利店给予补贴和支持——努力扩大有效投资。支持企业提高亩均投资强度,结合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差异化需求,精准实施混合用地出让、容积率提升、标准厂房划分出让、绿化区域统筹等政策。对新开工1亿元以上的产业项目,对用于车间厂房、园区基础设施、设备及配套软硬件系统等固定资产投资(不含购地资金)的银行贷款,给予50%的贷款利息。单个项目最高贴息不超过1000万元,贴息期限最长为3年。这笔资金将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摊。全面落实民间资本准入平等待遇,鼓励和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填补项目建设空白——促进外贸稳定提质。实施对外贸易“千企百展拓展市场行动”,对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产生的境外展位费、特殊装饰及展览费、运输费等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为出口产品的国际测试和认证、品牌商标注册和收购、海外广告以及其他费用提供支持,最高比例不超过50%。对省级以上经认定的跨境电商产业园区和公共海外仓,在国家和省级支持的基础上,市级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每次支持资金分别不超过200万元和100万元;对符合跨境电商标杆园区标准的,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每次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二手车出口企业建设国际营销体系的成本、物流费用等成本给予一定比例的支持,每笔支持资金最高不超过50万元。企业因办理退税申报出口业务未收汇而获得出口信用保险补偿的,出口信用保险赔偿视同收汇,办理出口退税。支持困难行业发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根据房价和新房库存动态调整住房限购范围。在武汉市限购区购房的居民家庭,可新增购房资格。非限制性购房区域内拥有的住房不计入居民家庭认定的购房资格数量。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内购买首套住房的,可执行“承诺办、容缺办”购房资格。减轻企业资金压力,增加重点监管资金“项目主体结构达到三分之二进度”的配置节点。优化调整新建商品房预售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增加预售许可证的申请数量,预售许可证最小规模不应小于建筑物。在保证城市功能和质量的前提下,新建住宅项目原则上不承担超出地块范围的建设义务;地块范围内,因城市规划实施需要竞争企业建设的市政和公共服务设施,除政策明确要求无偿转让的外,其他已完工项目原则上按成本价回购——支持交通物流业发展。对纳入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加固实施计划的重点项目给予财政补贴。对认定为国家5A级、4A级物流企业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和20万元。对于已经升级的企业,将给予补偿奖励。对符合条件的新增道路货运企业,以及货物周转率高的道路货运企业给予省级扶持资金金额20%的扶持奖励。出台天河机场国际客运航线奖励政策,对在国内恢复或新开国际客运航线的航空公司给予奖励,对重要的长途(洲际)客运航线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奖励。出台新一轮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航线补贴政策,对出海、多式联运、中转、上游等重点航线提供补贴——支持旅游和体育产业吸引游客入境。向城市内外的游客免费发放100多万张旅游券。对2023年上半年获得第一张门票的前十名A级景区进行奖励,每个景点奖励30万元。支持体育旅游发展,发放1000万元体育消费券,对评定为重大体育赛事(国际、国家、省级)的项目,分别给予不低于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支持会展业振兴发展。对在武汉新入驻的会展企业,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对首次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3%的奖励,最高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2万平方米以上的消费类展会,根据展会规模给予10万元至4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规模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专业展览,根据展览规模给予20万元至200万元不等的奖励;
对于规模超过6万平方米的大型展览,奖励金额将在展览规模的基础上增加5-10%。对经国际展览联合会(UFI)、国际会议会展协会(ICCA)等机构认证的展览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UFI认证的展览项目,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对在武汉举办的经济技术会议,以及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年会,将给予500个以上住宿夜的奖励,并可根据会议国际化程度和主办方水平提高奖励金额。单次会议的奖励金额不得超过60万元。对引进展览的展馆,按全年引进展览数量给予奖励,当年单个展馆最高奖励金额30万元;介绍会议的酒店将根据出席人数进行奖励,单次会议奖励金额不超过20万元。促进企业加速发展——支持企业扩大经营。对2023年一季度营收超过1亿元(含)、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工业企业,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2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上一年度无基地的新企业只需满足增加收入的条件);对2023年营收增长1亿元(含)以上、同比增长10%(含)的工业企业,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200万元(上一年度无基地的新企业只需满足增收条件即可);奖励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1:1的比例分摊。对2023年一季度同比增长20%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前30名,每户一次性奖励20万元——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在人工智能、5G、工业互联网、区块链等数字经济领域,通过免费诊断、设备补贴、示范奖励等方式,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发布了一批应用场景创新的重点任务。对公告后评定为成功的,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0%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武汉市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年研发投入占年营业收入15%及以上的软件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年研发投入10%的比例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促进充分享受企业研发政策,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支持现代都市农业发展。支持农业新业态发展,创新发展预制菜产业,引导农产品(000061)“出村进城”,认定一批优质农产品电商运营企业,支持农产品网上销售。对在顶级电商平台开设线上旗舰店的品牌农产品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补贴;对在原产国建设品牌农产品生产分拣基地特色直播间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不低于10万元的补贴;
对同年获得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帮助商家放松和解压。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施包容审慎监管。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对《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中要求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缴纳的费用项目,自缴纳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并且不收取滞纳金。
开展“银税互动”服务,帮助提高企业贷款获得率,压缩小微企业办理税收信用修复时限。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大型购物中心、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设立户外展示。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畅通市场主体投诉举报渠道,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维权和救济制度,组织法律服务机构提供咨询、公证、调解、仲裁等服务,指导解决与合同履行和劳动用工有关的纠纷。不断加大清理中小企业欠账力度。(中新经纬APP)编辑:王永乐
证券时报记者梅双新年伊始,各大汽车企业整装待发,纷纷给自己定下年度销量的小目标。尽管开年首月各品牌乘用车销量普遍下滑,但这并不妨碍它们在今年接下来的日子里大展拳脚。
1900/1/1 0:00:00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6日消息,装备工业一司相关负责人就《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工信部预计今年新能源汽车产销仍将保持较快增长态势。
1900/1/1 0:00:00智通财经APP获悉,2月6日,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发布最新一期“中国二手车经理人指数”UCMI。本期UCMI结果显示,1月份二手车经理人指数为451,处于荣枯线以下,二手车市场景气度较低。
1900/1/1 0:00:00中国网汽车2月6日讯记者日前从官方获悉,本田中国近日发布了2023年1月份的终端销量。
1900/1/1 0:00:00据日产汽车NSANY官网2月6日新闻稿,恰逢元旦和中国传统春节假期,日产汽车中国区含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两大事业板块在内的1月销量为47521台,同比下降644。
1900/1/1 0:00:00我们离飞行汽车还有多远智通财经APP获悉,据吉利科技近日消息,沃飞长空于30日完成兔年第一飞,本次飞行也标志着AE200X01系列试飞验证工作进入全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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