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政文[2010]11号2010年1月17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计划》印发给您,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电动汽车产业的意见》(豫政[2009]88号)的要求,为加快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做好示范带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示范操作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
坚持多种方式的原则,注重实效。
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
坚持示范先行、带动产业的原则。
二是示范运营的目标
2010年,全市开通了两条示范公交线路,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少林5A级旅游景区被选为公共区域示范运营试点地区,、市政、供电等领域被选为工业车辆示范区,郑开城际混合动力客车作为城际客车示范运营线路开通。
根据示范情况,逐步扩大纯电动汽车示范路线和示范区域,提高纯电动汽车在公共交通更新和新型公务用车中的购买比例,在城区开展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推进标准化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探索电池、充电站等设施商业化运营模式。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国家对“十城千车”工程试点城市的相关要求。
到2015年,郑州市辖区内将形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以确保电动汽车的推广和使用。通过示范运营,电动汽车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宇通、少林、日产、海马等电动汽车生产已形成产业规模。
三、 2010年示范运行模式
1.城市公共交通示范运营
2010年,29路和85路公交车将被用作城市公交车的示范运营路线。
29路公交车是混合动力公交车的示范线,将于2010年1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营,共有10辆混合动力公交车。
85路是纯电动公交车示范线,将于2010年6月底前投入运营,并提前配备20辆纯电动公交车。
2.公共区域示范运营
2010年,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少林5A级旅游景区入选公共区域示范运营试点。分别在高新区和经开区购买5辆纯电动汽车,在少林5A级旅游景区购买5辆全电动公交车,开展封闭区域示范运营。市直有关部门购买纯电动汽车进行试点。
3.工业专用车示范运营
市局依法购置3辆纯电动汽车作为交警巡逻车;交通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各购置一辆作为示范车;4辆纯电动汽车由市供电公司采购,作为工程作业车辆。
4.城际公交示范运营
2010年5月1日前,郑开城际公交线路作为城际公交示范运营线路开通,首批采用5辆混合动力汽车。
四、示范运行实施主体
市公共交通公司负责全市公共交通车辆采购、公共交通车辆日常运营及相关运营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登封市政府负责本区域示范运行及相关运行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城市电动汽车试点单位负责试点车辆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市交通集团负责郑开城际客车示范运营及相关运营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市局、交通委、市城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供电公司负责本单位特种电动车相关运行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五、充电站示范建设项目
为确保2010年的正常示范运营,郑州供电公司提前负责建设一座公交示范线充电站,位于商都路与新107路口附近。同时,计划在城市西环路和少林景区建设两个充电站,并考虑在城区设置临时充电设施,以满足公务用车和未来租赁示范运营的需要。
六、 示范运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负责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工作,解决示范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示范运行、具体组织推广等日常工作;各相关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抽调专业人员,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示范运行实施方案。
2.密切合作,扎实推进。示范运行的主要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城乡规划局要做好充电站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充电站用地的保障工作,市供电公司要抓好充电站建设;市局、交通委等部门要切实解决车辆牌照发放、车辆驾驶、保险办理等问题。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也加强了合作意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示范运行。
3.加强支持,确保有效性。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加大对市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自2010年以来,市财政每年设立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作为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用于示范电动汽车购置补贴,支持示范充电站建设。
附件:郑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
郑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负责全市示范运行的组织实施;
2.制定并实施电动汽车产业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政策;
3.组织制定电动汽车运营计划。
4.协调组织全省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的日常工作。
二、市科学技术局
1.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第二批国家“十城千车”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支持;
2.支持电动汽车重点企业建立各级工程技术中心,设立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重大科技项目;
3做好省级电动汽车产业技术联盟基础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技术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制定。
三、 市局
1.解决机动车号牌发放问题,制定电动汽车车辆管理办法;
2.做好警用纯电动巡逻车示范运行工作。
四、市财政局
1按照省会匹配要求,设立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会同市工信委研究制定整车采购生产补贴措施,推动企业提高当地匹配率。
五、市城乡规划局
负责我市电动汽车充电站选址规划。
六、 市国土资源局
1负责我市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土地规划、审批和供应工作;
2.制定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土地保障措施。
七、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落实国家和省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八、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1.做好封闭区域公务用车示范运行工作;
2.协调规划、供电等部门做好区域内充电站的准备工作。
九、市供电公司
1.投资建设充电站,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逐步向全市推广。
2.做好工业工程车辆的示范和运营工作。
十、城市公交公司
1.行业领先产品采购,公共交通示范运营总体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配合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充电站选址建设工作。
xi市政交通集团
负责郑开城际公交示范运营的总体工作。郑政文[2010]11号2010年1月17日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郑州市电动汽车示范运营计划》印发给您,请您根据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郑州电动汽车示范运营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电动汽车产业的意见》(豫政[2009]88号)的要求,为加快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做好示范带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第一,示范操作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原则。
坚持多种方式的原则,注重实效。
坚持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
坚持示范先行、带动产业的原则。
二是示范运营的目标
2010年,全市开通了两条示范公交线路,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和少林5A级旅游景区被选为公共区域示范运营试点地区,、市政、供电等领域被选为工业车辆示范区,郑开城际混合动力客车作为城际客车示范运营线路开通。
根据示范情况,逐步扩大纯电动汽车示范路线和示范区域,提高纯电动汽车在公共交通更新和新型公务用车中的购买比例,在城区开展电动出租车示范运营;
推进标准化充电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探索电池、充电站等设施商业化运营模式。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国家对“十城千车”工程试点城市的相关要求。
到2015年,郑州市辖区内将形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网络,以确保电动汽车的推广和使用。通过示范运营,电动汽车核心技术和关键零部件研发取得重大突破,宇通、少林、日产、海马等电动汽车生产已形成产业规模。
三、 2010年示范运行模式
1.城市公共交通示范运营
2010年,29路和85路公交车将被用作城市公交车的示范运营路线。
29路公交车是混合动力公交车的示范线,将于2010年1月底前正式投入运营,共有10辆混合动力公交车。
85路是纯电动公交车示范线,将于2010年6月底前投入运营,并提前配备20辆纯电动公交车。
2.公共区域示范运营
2010年,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少林5A级旅游景区入选公共区域示范运营试点。分别在高新区和经开区购买5辆纯电动汽车,在少林5A级旅游景区购买5辆全电动公交车,开展封闭区域示范运营。市直有关部门购买纯电动汽车进行试点。
3.工业专用车示范运营
市局依法购置3辆纯电动汽车作为交警巡逻车;交通委、市城管局、市工信委各购置一辆作为示范车;4辆纯电动汽车由市供电公司采购,作为工程作业车辆。
4.城际公交示范运营
2010年5月1日前,郑开城际公交线路作为城际公交示范运营线路开通,首批采用5辆混合动力汽车。
四、示范运行实施主体
市公共交通公司负责全市公共交通车辆采购、公共交通车辆日常运营及相关运营信息的收集和反馈;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登封市政府负责本区域示范运行及相关运行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城市电动汽车试点单位负责试点车辆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市交通集团负责郑开城际客车示范运营及相关运营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市局、交通委、市城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市供电公司负责本单位特种电动车相关运行信息的收集和反馈。
五、充电站示范建设项目
为确保2010年的正常示范运营,郑州供电公司提前负责建设一座公交示范线充电站,位于商都路与新107路口附近。同时,计划在城市西环路和少林景区建设两个充电站,并考虑在城区设置临时充电设施,以满足公务用车和未来租赁示范运营的需要。
六、 示范运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负责电动汽车示范运营工作,解决示范运营中的重大问题;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示范运行、具体组织推广等日常工作;
各相关单位也要高度重视,抽调专业人员,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制定具体的示范运行实施方案。
2.密切合作,扎实推进。示范运行的主要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城乡规划局要做好充电站的规划和选址工作;市国土资源局要做好充电站用地的保障工作,市供电公司要抓好充电站建设;市局、交通委等部门要切实解决车辆牌照发放、车辆驾驶、保险办理等问题。其他相关单位和部门也加强了合作意识,协调配合,共同推进示范运行。
3.加强支持,确保有效性。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扶持政策,积极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加大对市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自2010年以来,市财政每年设立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作为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用于示范电动汽车购置补贴,支持示范充电站建设。
附件:郑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
郑州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1、负责全市示范运行的组织实施;
2.制定并实施电动汽车产业研发和产业化支持政策;
3.组织制定电动汽车运营计划。
4.协调组织全省电动汽车产业联盟的日常工作。
二、市科学技术局
1.配合省科技厅做好第二批国家“十城千车”试点城市申报工作,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支持;
2.支持电动汽车重点企业建立各级工程技术中心,设立电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重大科技项目;
3做好省级电动汽车产业技术联盟基础工作,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关键技术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制定。
三、 市局
1.解决机动车号牌发放问题,制定电动汽车车辆管理办法;
2.做好警用纯电动巡逻车示范运行工作。
四、市财政局
1按照省会匹配要求,设立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会同市工信委研究制定整车采购生产补贴措施,推动企业提高当地匹配率。
五、市城乡规划局
负责我市电动汽车充电站选址规划。
六、 市国土资源局
1负责我市电动汽车充电站的土地规划、审批和供应工作;
2.制定我市电动汽车产业发展的土地保障措施。
七、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落实国家和省级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八、郑州高新区、郑州经济开发区
1.做好封闭区域公务用车示范运行工作;
2.协调规划、供电等部门做好区域内充电站的准备工作。
九、市供电公司
1.投资建设充电站,探索商业化运营模式,逐步向全市推广。
2.做好工业工程车辆的示范和运营工作。
十、城市公交公司
1.行业领先产品采购,公共交通示范运营总体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2.配合规划、国土等部门做好充电站选址建设工作。
xi市政交通集团
负责郑开城际公交示范运营的总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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