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中国已进入汽车时代,汽车产销连续11年位居世界第一,民用汽车总量超过2.6亿辆。汽车修理业也越来越繁荣,汽车修理厂和修理店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欺诈、宰客等不诚信经营问题也时有发生。2019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全国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分析》显示,与汽车及零部件相关的投诉在商品相关投诉排行榜中排名第一,投诉总数为34335件。大多数车主对汽车维修行业的了解并不深刻。一旦将汽车送到经营不诚实或维修技术差的维修厂,不仅可能无法有效解决车辆原有的问题,甚至可能“随着维修的进行,受伤的人越来越多”,这将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北京顺义法院在总结分析相关案件后发现,与汽车维修相关的纠纷主要集中在合同陷阱、无资质机构、零部件欺诈潜规则、价格不透明等方面。通过案例解读,揭秘汽车维修行业的种种猫腻,为解决消费者维权困境提供策略。案例一:某汽车修理厂不使用原装零部件“行”,构成。在汽车修理过程中,一些指定的服务站或修理厂为了追求更高的利润,会在修理过程中“行”,以比原厂更低的价格购买产品。然而,由于消费者通常只收到维修清单上的代码,而没有具体的书面说明,他们很少故意验证。此外,消费者无法持续监控维修过程。汽车维修后,大多数消费者无法区分是否使用了原装零部件。董女士的一辆轻型卡车因交通事故被送往维修厂,这是该汽车品牌的指定服务站。投诉涉及的车辆在维修过程中没有使用原装零部件。修理厂表示,送车修理的人并没有明确提出使用原装零部件,而是告诉他要尽可能节约成本。董女士声称,这辆车是有保险的,需要使用原装零件进行维修。法院经审理发现,修理厂作为汽车品牌的指定服务站,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董女士在送车修理时明确要求不要使用原装零部件,也没有证明她在维修时告知董女士不要使用原装配件。从不同的价格不能推断出,董女士在退房提车时就清楚地知道该车的替换件不是原厂生产的,普通消费者也很难区分。因此,应当认定该汽车修理公司构成欺诈。法院最终支持了董女士要求退款和双倍赔偿损失的请求。法官透露,有许多欺诈部分,但没有与受害者进行讨论。顺义法院民二庭庭长牛家文表示,由于汽车零部件数量多、种类多样,普通消费者无法明确区分,这为维修方提供了的机会。车辆维修保养项目数量持续增加,但维修质量下降,故障无法及时排除和有效解决,往往导致二次或多次维修。她介绍,维修过程中常见的配件“”有三种:一种是无中生有,过度维修。一些承包商坚持“无病、小病、大治”的潜规则,无论部件故障大小,只更换零件而不修理,以赚取高额利润。此外,修理方“看车拆菜”的现象经常发生,一些豪车甚至可能出现天价的维修保养订单。二是捆绑消费,提供强制性服务。一些维修公司可能会诱导消费者订购包裹并捆绑购买,以使他们支付更多的维修费用。他们甚至明确表示……
更换零件无法得到保证,“要求消费者选择价格更高的原装零件,或者强迫消费者去商店定期维修,否则他们将得不到三包。第三是以次充好,偷梁换柱。一些维修公司会对客户更换的旧零件进行轻微维修,然后用新的xt客户。经常出现以旧换新、以国产零部件为进口零部件、以二次零部件为原厂零部件的现象。一些“三无”副产品出厂时未经检验,也没有合格证。保修期等内容由双方私下约定,有的甚至没有保修期。合同陷阱很多,车主很容易踩雷。消费者将车辆送到修理厂或修理厂进行维修或美容,首先需要签订“三包”维修合同。但在实践中,很多情况下,它是消费者与维修方之间的“口头”协议,没有以书面形式落实具体的维修项目、维修配件等内容。一些维修方可能会用维修收据代替合同,但维修收据协议的内容相对简单,约定的维修项目不够明确,比如只说“更换发动机”,而没有说明是更换原配件还是辅助配件,以及更换的旧配件如何处理。一些承包商会发布一份预先起草的标准合同,要求消费者签署。这种条款是为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的,被称为标准条款。经营者单方面起草的合同类型往往不公平,合同内容也不明确。一些维修方在维修过程中擅自更换维修部件或增减维修项目,导致维修成本大幅增加,维修质量难以保证。案例2:花了30万6个月的时间才找到不合格的人员来维修汽车,但与无处不在的汽车维修店和维修点相比,专业的汽车销售和服务4S店只占少数。此外,由于4S店的成本相对较高,一些客户可能会选择在车辆投保后前往维修店或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然而,一些维修单位设施不齐全,维修技术不到位,甚至雇佣了没有汽车维修资质的人员,这不仅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失,也给继续维修带来了许多困难。一家贸易公司将车辆交给谢某维修,并支付了30多万元的维修费。但谢先生没有维修和操作资格,技术水平也不高。六个月过去了,谢先生还没有把车修好。在贸易公司拿走车辆后,他们起诉谢某,要求其退还30多万元的维修费和其他损失。谢某称,贸易公司已确认费用29.6万元,反诉要求贸易公司支付配件费共计15万元,聘请高级技术人员,并租用场地。法院经审理认定,谢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机动车维修业务,应当停止经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贸易公司明知谢某不具备维修经营资格,委托其进行维修,也存在一定过错。法院综合考虑了案件双方的责任和车辆目前的维修状况,确定了谢某维修部分的费用,并判决谢某将部分维修费用退还给贸易公司。谢的反诉请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官透露了“游击队”的维修情况,不合格的经营者牛家文解释说,4S店提供的专业汽车销售服务不错,但收费标准高,这让许多消费者望而却步。这为相对便宜的路边维修“游击队”提供了机会。然而,这类流动维修店普遍缺乏经营资质,一些维修店冒充授权维修点,或者已经被取消授权维修点资格,却一直挂着原来的招牌来吸引消费者。一些无证维修店维修技术差,配件供应渠道混乱,从事使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人为制造等非法经营活动……
构造断层。同时,汽车维修市场门槛相对较低,汽车维修工人的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一些修理厂为了节省劳动力成本,只对工人进行简单的培训,并要求他们工作。去这些地方修理汽车的消费者不仅可能没有解决他们原来的问题,有时他们还可能把小问题变成大问题,随着修理的继续,往往会造成更多的损坏。当消费者倡导维权时,他们意识到“游击队”已经消失了。价格不透明,定价猖獗。由于汽车维修行业由市场自行定价,一些维修公司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如零部件定价不明确或个别零部件随意定价。一些维修承包商没有单独列出每个维修项目的具体费用,而是声称将所有维修项目汇总并收取折扣价,以消除车主的担忧。在维修过程中,有必要根据维修的持续时间来计算人工成本。服务时间越长,人工成本就越高。因此,一些承包商故意拖延维修工期,以收取高昂的人工成本。此外,一些车辆维修费用最终由保险公司承担,这也使消费者对价格不那么敏感。然而,这一成本最终会传导到车险成本上,并逐年增加,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资深法官牛家文分析,维修纠纷频发的原因在于承包商和消费者之间的专业知识和信息不对称,无论是维修标准、规则、汽修配件质量,还是鉴定方法。而且,当消费者从修理厂取车时,除了一些从外观上可以直接看到的问题外,大多数情况下,故障在行驶一段时间后再次发生,直到这时才知道之前的修理有问题。然而,为时已晚,证据也无法得到有效的固定。此外,消费者经常需要与维修方反复沟通才能解决问题。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并进入诉讼程序,将耗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牛家文解释说,“在北京地区,入围的机动车鉴定机构只有四家,而且机动车鉴定周期长,导致诉讼周期慢。高昂的鉴定成本甚至超过了维修价格本身,这让车主陷入了诉讼和维权成本高的困境。“为了避免消费者在维修过程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她做出了以下提示:提前做好功课,在选择合法店铺送修车辆之前,消费者应首先提前了解维修范围,掌握汽车维修的基本知识,避免因对汽车维修技术缺乏了解而造成损失。其次,学会区分商人的资质是很重要的。在选择维修供应商时,最好选择信誉良好、值得信赖的正规维修店。注意商户的《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等文件是否齐全,不要带着小便宜去街上无证维修点。如果对商家的服务、质量和价格有疑问,请多询问和比较,并做出谨慎的决定。应该注意各个方面,争议可以建立在证据的基础上。维修开始前,消费者应与维修方签订维修协议。对于任何疑问,他们应该明确询问维修方。如果发现任何限制消费者权利或减少维修方责任的条款,应进行修改,并在此过程中保留相关证据。最好提前议价,明确具体项目和金额,如人工费、检测费、配件单价、质量等级等。要在更换零件的外包装上明确标明“制造商、电话号码、注册商标”等项目,并明确产品型号、产地、,以及维修订单上的详细规格。此外,消费者在维修过程中经常与维修技术人员沟通,可以就近监控配件的更换情况。车辆维修前后的状态可以通过拍照或录像的方式记录下来,需要注意……
收集和保留收据,为争议提供证据。遇到问题不要退缩,积极维权并寻求赔偿。一旦发生纠纷,你应该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保护建议采取“四步走”的方法:第一步是与维修方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共识,将节省时间、金钱和精力,也可以避免冲突加剧;第二步,协商不成,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和调解;第三步:向消费者协会或业务部门投诉;第四步:向法院提起诉讼。《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增加的赔偿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的赔偿数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uan,消费者可以按照“一退一赔三”的政策向维修机构索赔,违反者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经济观察网记者种昂11月10日上午,山东重工集团战略重组威海黑豹汽车签约仪式在山东济南举行。山东重工集团、中国重汽000951股吧集团与威海市政府、文登区政府签署四方协议。
1900/1/1 0:00:00盖世汽车讯11月10日,恒大汽车正式发布恒驰车标,该车标由“金狮”“蓝天”“红球”共同构成,寓意“保护蓝天,决胜红海,东方雄狮,傲视全球”。
1900/1/1 0:00:0011月13日,
1900/1/1 0:00:00北京商报讯11月12日10时47分,经过120余次延时,1286次出价,一辆车牌号为京A83011的比亚乔牌二手摩托车以303万余元的价格结束司法拍卖。
1900/1/1 0:00:0011月17日,据中国货币网披露,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拟发行盛世迪耀2020年第二期个人汽车抵押贷款资产支持证券。
1900/1/1 0:00:00盖世汽车讯北京时间11月13日,特斯拉首席执行官马斯克在推特上表示,其进行了四次新冠病检测,两次结果呈阳性,其余两次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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